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获2020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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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科技部公布了2020年度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名单,确定498家众创空间为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其中由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运营的上海交大包头新材料众创空间榜上有名。

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多年来积极打造优良的双创环境,2017年获批内蒙古自治区级众创空间“格日乐图”,2018年获批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至今已孵化科技型企业18家,并保持高速的增长势头。该众创空间坐落于上海交大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园区占地50亩,包含6栋标准厂房、1栋综合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24000 m2。其中综合楼内具有会议室、培训室、报告厅、洽谈室、活动室等公共服务设施。

此次获批的上海交大包头新材料众创空间将依托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结合包头市的产业特色和优势,在稀土新材料、有色金属、钢铁、新能源、先进材料加工制造技术、循环经济、大数据等领域引入大量优秀的国内外团队并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创新创业工作。加快培育新材料科技企业,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实现产业集聚发展、经济转型升级。

此次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意味创业者将享受到国家级双创基地和国家级众创空间的相关政策,获得更多被科技风险投资的机会,能更便捷的申请到科技型企业的研发经费、享受更多创新资源。

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获2020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

据了解,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将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体系,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作者:杨剑英 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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