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的崛起: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提供“原型”

通过以下分析,我们认为,荷兰的崛起有政治制度的保障和刺激,资本主义经济和海外扩张的基础,而最重要的还是宗教改革的动力,因此荷兰独立战争也是荷兰宗教改革运动。而

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宗教改革也是以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详见本号《英国霸权发展的四个阶段》一文)的基础,因此,马克思才会称荷兰独立战争(也称为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是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原型”


尼德兰:“尼德兰”意为低地,尼德兰地区所包括的区域相当于今天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北部部分地方。荷兰的正式国名叫尼德兰王国,因其荷兰省最为出名,故称“荷兰”(荷兰语为Nederland),是由荷兰、阿鲁巴、库拉索和荷属圣马丁4个构成国组成君主立宪制的复合国,是一个以荷兰本土为核心的主权国家。荷兰王国政府的权利仅限于国防、外交、国籍和引渡,除了上述权利以外,各构成国皆有完全的自主权和自治权。


一、政治背景:政治的保障和刺激


1、从封建割据到统一


自12世纪以来(至16世纪中叶),整个尼德兰是神圣罗马帝国的领地,但各地直到14世纪中叶前基本处于封建割据状态。例如,1200年尼德兰的主要统治者有:布拉班特公爵、林堡公爵、格尔德斯公爵、卢森堡伯爵、那慕尔侯爵、佛兰德尔伯爵、荷兰-西兰伯爵、洛恩伯爵、埃诺伯爵,以及列日主教、乌特勒支主教、康布雷主教和图尔奈主教。[1]


到了16世纪初,因为复杂的王室联姻,他们在神圣罗马帝国哈布斯堡王朝之下统一起来。1556年帝国皇帝查理五世(1519-1556年在位)退位,将西班牙和低地(被称为北方省,此后独立出荷兰共和国)分给他的儿子腓力二世。此后,尼德兰属于西班牙哈布斯堡家族的领地。


2、政治制度的建立


哈布斯堡王朝统治时期(也就是查理五世统治时期),即从16世纪初到16世纪中叶。1515年,查理五世购买了弗里斯兰(为荷兰北部的一个省)的宗主权,从此开始了他统一尼德兰的步伐。到1528年,除了列日主教区(神圣罗马帝国的低地国家之一,属于尼德兰地区),其他尼德兰地区都归查理五世统治。1530年,查理五世统一了尼德兰的政治制度,建立了有效的中央政府;在梅赫伦建立了最高议会,这是哈布斯堡家族在尼德兰的最高权力机构;在布鲁塞尔建立了联合议会,下辖三个委员会——国务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和枢密院。这是尼德兰本地的执行机构,该机构从此没有较大的变化,一直存在至1788年。[1]


3、封建专制对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


尼德兰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障碍是西班牙封建专制制度的压迫和束缚。西班牙国库收入的一半来自尼德兰。腓力二世通过拒付国债、提高西班牙羊毛出口税、限制尼德兰商人进入西班牙港口、禁止他们同西属地贸易等办法扼制尼德兰资本主义经济,造成手工工场倒闭、工人失业。西班牙专制的另一表现形式是教会迫害。卡洛斯一世曾在尼德兰设立宗教裁判所,颁布“血腥诏令”,残酷迫害新教徒。腓力二世加强教会权力,命令尼德兰总督一切重大事务听从教会首领格伦维尔的意见,并且拒绝从尼德兰各地撤走西班牙军队。


二、经济背景:资本主义经济的形成和海外扩张


1、经济中心从南部城市转到荷兰[1]


中世纪欧洲,意大利北部、瑞士、德意志南部、法国北部和尼德兰南部一带是经济最为发达地区。


尼德兰最发达的地区为南部,主要以佛兰德尔和布拉班特为中心的地区。当时,佛兰德尔的最大城市——布鲁日和布拉班特的最大城市——安特卫普是中世纪欧洲经济中心,其影响一直持续到近代。


与南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部和北部,越往北人口越稀少,经济较为落后。以中部偏西的荷兰省为例,除了一些河流附近,大部分地方在10世纪之前很少有人居住。城市发展水平较低,更不能和佛兰德尔相比;国际贸易很有限,出口型的工业还没有建立起来,更无法和佛兰德尔的高度发达的纺织业相比。14世纪之前,这里几乎没有较大的城市,最大的城市也只有几千人。


但是,到了15世纪末,荷兰省的经济有了很大发展。第一,城市发展步伐加快,城市人口的比例显著上升,从1300年左右的15%升至1500年左右的45%;第二,城市工业,尤其是酿酒业、造船业和纺织业取得了较大发展;第三,农村的手工业种类大幅增加,水平也在提高。荷兰省的出口也大为繁荣,农村的工业产品,如砖和瓦等在14世纪晚期出口英格兰,以后出口丹麦和波罗的海地区;啤酒和纺织品也在14世纪开始大规模出口,16世纪初大约一半的酒类用于出口,尤其出口到佛兰德尔和布拉班特;纺织品出口到其他各省和波罗的海国家。


16世纪之前,尼德兰的经济中心是佛兰德尔和布拉班特。进入16世纪,荷兰开始在国际贸易、金融和手工业方面超过中南部。(究其原因),西欧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变化是基础,而荷兰手工业具有独特优势,再加上统治者的政策,以及外部环境即欧洲经济格局的变化,诸多因素共同推动了荷兰农村手工业的兴起。


2、资本主义经济的形成


16世纪,这些地区(指荷兰和泽兰)的毛纺织业、渔业、造船、制绳、制帆等行业已多半采用资本主义方式经营。代尔夫特、多德雷梅特等城市的啤酒商人通过借贷契约和预付货款的办法把农民变成自己的剥削对象。阿姆斯特丹逐渐垄断了波罗的海的贸易。北方农村的封建关系一向薄弱,很快出现了贵族改用资本主义方式经营土地的现象。


3、海外扩张


勃艮第家族统治时期(14世纪晚期-15世纪末),荷兰商人着手开拓波罗的海市场。……荷兰省的综合实力由此得到加强。此后,汉萨同盟的衰弱与荷兰的上升形成鲜明的对照。15世纪前10年,荷兰商人进入波罗的海从事贸易引起了汉萨商人的不满,双方发生了一些冲突。1441年,《哥本哈根条约》的签订标志着汉萨同盟和荷兰争端的结束,也使荷兰商人能继续扩展与波罗的海国家的贸易。同时,勃艮第公爵也尽力同荷兰的主要商业伙伴签订条约,以此保障和波罗的海国家有贸易往来的商人的利益。15世纪末,荷兰人开辟了从北海绕过斯卡晏(属于哥本哈根),穿过松德海峡进入波罗的海的航线,这条航线的重要性不久便超过了从汉堡通往吕贝克的路线运输线。[1]


15世纪末,地理大发现给欧洲带来前所未有的商业繁荣,也为荷兰提供了成就商业帝国的历史性机遇。

作为中间人、代理人、加工者和推销商,荷兰人从葡萄牙和西班牙那里装载香料、丝绸和黄金,然后把它们运销到欧洲各地。返航时,他们又为这两个最早的海上霸权国家运去波罗的海产粮区的小麦、瑞典的铁器、芬兰的木材,以及自己生产的海军补给品。


三、文化背景:宗教自由、宗教改革和宗教防御联盟


1、近代西方历史上的宗教自由


在教派纷争的宗教改革时期(始于欧洲16世纪),“教随国定”,即某一诸侯可以决定该国臣民的宗教派别隶属,曾经是挣脱宗教专制的积极成果。它随之被“一块土地,多种信念”的现代法制精神代替,对某些教派的特殊宽容被对一切宗教的宽容所代替。[2]


2、宗教改革


宗教改革开始于欧洲16世纪基督教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运动,该运动奠定了新教基础,同时也瓦解了从罗马帝国颁布基督教为国家宗教以后由天主教会所主导的政教体系。该运动打破了天主教的精神束缚,为西欧资本主义发展和多元化的现代社会奠定基础,因而西方史学界直接称之为“改革运动”。


路德宗:路德宗是以马丁·路德的宗教思想为依据的各教会团体之统称,因其教义核心为“因信称义”,故又称信义宗,它是德意志宗教改革运动的产物,由马丁·路德于1529年创立于德国,这一新的宗派的建立,标志着基督新教的诞生


宗教改革的本质

:简单的说,基督教教会历史上重要的改革,都是宗教教义的改革,而非宗教制度的改革。更严谨的说,即便是宗教制度改革,也是奠基于教义改革基础上的制度改革。


宗教改革的内容:欧洲各国的宗教改革,使罗马天主教会在欧洲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受到严重的威胁。面对这种情况,天主教会内部的一些有识之士严厉抨击教会内部的腐败,称各种邪恶和弊端就像从特洛伊木马中涌出的士兵一样从教会中涌出,他们纷纷倡议实行改革。天主教会内部改革的内容包括:(1)清除内部积弊,重新审定教规、教义。教会清除了一批无知、腐败、贪婪的神职人员,规定教士必须穿僧衣,执行教士独身制;在每个教区设立学校,提高神职人员的知识水平。教会在肯定赎罪券功效的同时,禁止非宗教目的的出售行为,并取消了销售机构。(2)继续强化异端裁判所。宗教改革中后期,异端裁判所的活动更为猖獗,大批“异端分子”被捕入狱,甚至被处死;同时,天主教会加强了思想控制,不断颁布违禁书目,查封宣传新思想的书籍,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赫然出现在第一批被禁书目中。(3)网罗各种狂热的信徒,组建反对新教改革的团体,千方百计的破坏宗教改革,提升教皇声威,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团体就是耶稣会。

通过内部改革,罗马天主教会暂时摆脱了困境


宗教改革的意义:政治上打击了天主教会的神权统治,促进了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为资产阶级勾画了政治蓝图,如加尔文在日内瓦建立的共和国性质的神权国家。经济上促进了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文化上使得人们的思想得到解放,促进了西欧各国民族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早期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思想武器


3、宗教防御联盟


施马尔卡尔登联盟于1531年2月由当时实力最强的两大新教诸侯黑森伯爵菲利普一世和萨克森选帝侯约翰·弗里德里希一世正式建立。最初它是一个宗教防御联盟,倘若成员国领土受到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的攻击,其他成员国有义务出兵支援。在萨克森选帝侯(指代那些拥有选举“罗马人的皇帝”权利的诸侯)的要求之下,只有接受《奥格斯堡信纲》或《四城信纲》才能成为联盟成员。这一要求确立了路德宗在德意志的统治地位,并将当时有一定势力的慈运理派排除在外。


在宗教改革的背景下,由于同天主教会脱离能够带来显著的经济利益,施马尔卡尔登联盟的发展迅速越过了政治运动的边界。1535年12月,联盟决定接纳一切愿意接受奥格斯堡信纲的国家,由此安哈尔特、符腾堡、波美拉尼亚以及几个帝国自由市诸如奥格斯堡、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和肯普滕都加入了联盟。1538年,施马尔卡尔登联盟与刚刚完成宗教改革的丹麦结盟。1539年,联盟吸纳了由约阿希姆二世(引入宗教改革,使得所属的波茨坦的宗教改为新教)领导的勃兰登堡。1545年,联盟又吸纳了选帝侯弗里德里希三世治下的普法尔茨(1530年代改宗路德宗)。


4、宗教冲突


第一轮镇压革命:施马尔卡尔登联盟全力支持马丁·路德的宗教革命,他们没收教会所霸占的领地和财产,驱逐主教和天主教诸侯。1544年,查理五世与法兰西休战,双方结盟,并得到了教皇保罗三世的支持,集结军队,开始镇压尼德兰革命。施马尔卡尔登联盟内部纠纷给查理五世的反击提供了良机。1547年4月,查理五世的军队在米尔贝格之战中打败了施马尔卡尔登联盟的军队。


第二轮革命局部胜利:施马尔卡尔登联盟并不甘心失败,继续扩充力量同哈布斯堡王朝军进行作战。为巩固其在尼德兰的统治,查理五世设立财政院和枢密院,并派遣总督协助他管理尼德兰事务,使尼德兰失去了过去所拥有的高度自治权。他还设立宗教法院,统一尼德兰人民的宗教信仰,控制和迫害异教徒。查理五世还加重在尼德兰的税收,勒索民财,西班牙每年国库总收入的一半来自尼德兰。当时,查理五世对外扩张有恃无恐,连教皇也感到不安,在某种程度上开始同情和支持施马尔卡尔登联盟的斗争。1552年,查理五世的军队被打败,1555年查理五世通过施马尔卡尔登联盟缔结了《奥格斯堡和约》,承认尼德兰诸侯有权决定自己的宗教信仰,凡在1552年前被新教所没收和占有的土地和财产仍归属他们所有。但是根据查理五世的敕令,主教和僧侣改宗新教不再享有旧职和薪俸。《奥格斯堡和约》签署后,许多尼德兰诸侯改宗新教。尼德兰人民的宗教革命取得了局部胜利。


第三轮继续镇压革命,虽有妥协但拒绝信教自由:查理五世在1555年击溃新教诸侯的最后努力失败后,就开始淡出朝政。鉴于其领土太过广大分散,他将国土分由弟弟斐迪南与儿子腓力继承。其中他把自己的个人帝国——西班牙和低地国家——给了儿子腓力二世。1559年,腓力二世把荷兰的政权交给查理五世的私生女、帕尔马公爵玛加丽塔,为此还专门设立了一个以格拉维拉红衣主教为首的委员会辅政。玛加丽塔总督在格拉维拉红衣主教的纵容下利用宗教法庭继续镇压新教改革,迫害新教徒。各地新教徒组织发起武装斗争,与玛加丽塔政权对抗。一开始受奥兰治亲王奥兰治的威廉和埃格蒙特伯爵为代表的贵族阶级的压力,腓力二世被迫将格拉维拉红衣主教调离;之后奥兰治的威廉和埃格蒙特伯爵向玛加丽塔总督递交了请愿书,要求废除“血腥敕令”,取消宗教法庭,允许信教自由,玛加丽塔总督被迫做出让步,但腓力二世态度十分强硬,拒绝新教领袖的要求,并给这些新教徒一个“叫花子”绰号。在腓力二世拒绝信教自由的背景下,新教徒们采取了暴力行动。1566年8月中旬,人民大众在激烈派的领导下,发起了著名的“破坏神像”运动。其领导者是手工业者、平民和农民。运动发展迅速,到10月起义浪潮几乎席卷大半个尼德兰,17个省中波及到12个省,参加者达几万人。“乞丐万岁”的口号响遍各地,声势之大,前所未有。全尼德兰被捣毁的教堂和修道院达5,500座,这就揭开了尼德兰革命的序幕。


四、荷兰独立战争(1566-1609年)


1、独立与反独立(1568-1609年):本质是宗教改革运动


在宗教改革的背景下,荷兰新教徒一方在危难之时总是得到其他国家新教徒的支援,包括:1568年奥兰治的威廉在赫明根战役战败后得到英国新教徒的支持;1572年奥兰治的威廉在阿尔克马尔被围困时得到英国和法国的支持;1584年奥兰治的威廉被暗杀且安贝雷斯被占领后英国决定出兵支援,英国接下来成为荷兰起义者们的保护者。


在各国新教的齐心协力下,1607年西班牙因为战争而最终导致财政破产,之后1609年双方达成十二年的休战协议。正因为荷兰独立战争有明显的宗教倾向,因此荷兰独立战争也是荷兰的宗教改革运动

。荷兰独立后建立了荷兰共和国。


2、休战协定(1609-1621年):荷兰独立


1609年4月,双方在安贝雷斯达成了协议,签订了《十二年休战协定》,亦称《安贝雷斯条约》。依据:双方休战12年;西班牙解除对联合省共和国与欧洲的贸易禁运;允许荷兰在西印度进行自由贸易;联合省共和国保证天主教徒的宗教自由。《十二年休战协定》意味着西班牙承认荷兰、泽兰、乌得勒支等北方各省的独立。协定签署后,周边国家立即做出反应与联合省共和国建交并开展贸易往来。这给联合省一个喘息的机会。哈布斯堡王朝无疑在政治上受到沉重的打击。在这一段和平时期中,荷兰的海外贸易大大增多了。但西班牙也算暂时摆脱了尼德兰战争的困扰,停战期间,西班牙国力恢复良好,并稳定其财政。她成为下一场大型战争的主要角色前,积极恢复其威信。


3、河西争霸(1621-1648年):荷兰成为海上强国


背景: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三十年战争是以神圣罗马帝国(哈布斯堡王朝统治)内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之间的宗教战争为突破口,此后法国为了在欧洲称霸,以幕后支持丹麦、瑞典直至直接出兵的方式削弱哈布斯堡王朝的实力,成为三十年战争的主线。


始末:河西争霸的双方分别是三十年战争的双方,因此随着1648年三十年战争结束,河西争霸也结束。而河西争霸开始的标志则是延长休战期限的谈判破裂,而最终决定河西争霸结局的是1639年的唐斯战争。1639年10月,荷兰海军成功地拦截西班牙海军统帅奥昆多率领的一支由77艘西班牙和弗勒芒大型战舰组成的船队。此次海战迫使西班牙最后放弃了征服荷兰的企图,同时也为荷兰赢得了海上强国的声誉。


历史意义:对世界来说,荷兰独立战争是历史上第一次胜利的资产阶级革命,建立了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对荷兰来说,荷兰独立革命推翻了西班牙的专制统治,争取了民族独立,摧毁了封建势力,为资本主义发展扫清道路


历史局限性:它不仅没有彻底摧毁封建土地所有制,而且政权落入大商业资产阶级和贵族手中,限制了工业资本的发展。


五、荷兰的鼎盛时期


荷兰的资本主义的大发展有三大支柱,即东印度公司、阿姆斯特丹银行和一支强大的商船队。凭借这三大支柱,荷兰成为东方贸易的霸主、欧洲金融的中心和世界性的“海上马车夫”。


到17世纪中叶,荷兰联省共和国的全球商业霸权已经牢固地建立起来。此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已经拥有15000个分支机构,贸易额占到全世界总贸易额的一半。悬挂着荷兰三色旗的10000多艘商船游弋在世界的五大洋之上:


在东亚,他们占据了中国的台湾,垄断着日本的对外贸易;


在东南亚,他们把印度尼西亚变成了自己的殖民地,他们建立的第一个殖民据点——巴达维亚城,构成了今天雅加达的雏形;


在非洲,他们从葡萄牙手中夺取了新航线的要塞好望角;


在大洋洲,他们用荷兰一个省的名字命名了一个国家——新西兰;


在南美洲,他们占领了巴西;


在北美大陆的哈得逊河河口,东印度公司建造了新阿姆斯特丹城,今天,这座城市的名字叫做纽约。


[1]宁凡. 十四至十六世纪荷兰农村手工业兴起的原因[J]. 北方论丛, 2017(4).


[2]安希孟. 近代西方历史上的宗教自由[J]. 襄樊学院学报, 1999(04):10-17.


[3]陈翔. 尼德兰革命原因探析[J]. 黑龙江史志, 2014, 000(018):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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