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婚姻是一場交易

一般認為,愛情是一種只講奉獻,不進索取的非功利現象,但在經濟學的視野裡,愛情不管是由於何種理性動機,都是一種對經濟行為,沒有任何愛的付出是完全不需要回報的。苛刻的說,表面上是我們愛對方,實際上是愛自己,因為所愛之人是自我的對象化,只要 我們對愛情現象稍作一些觀察,就會發現這樣一些實事:第一,人們能從愛情中找到個人快樂,幸福,滿足感。第二,愛情中的快樂,是人們用約會時間,甜言蜜語等主要投入,輔以花月下,樓堂館所等要素投入產生出來‘;第三,生產愛情的收益,取決於當事人在這方面的天賦和人力資源投資,如語言天賦,性愛技巧以及得自文藝作品的愛情觀念。從上我們可以清晰地發現,愛情是一種投入與產出的關係,是一種 交易。

“鮮花插在牛糞上”是愛情交易中的一種特殊現象,這可以從人的消費偏好與信息不對稱理論中得到解釋。不同的人或同一個人在不同的環境,不同的時間裡的偏好不盡相同,胖瘦高矮,各有所好。

從男女生理需求來說,男人和女人是對方的消費品和客戶,婚姻是由兩個單位的經濟自由體結合的。同時,在這對消費品與客戶的互相合作中,男女雙方本身作為商品存在,而交易的內容是對方的性別差異,物質金錢,權力名聲,容貌才氣等, 人人心中有杆稱,愛不會平白無故產生。人們在尋找對象之前,總是有意識或無意識地形成一種 擇偶標準,身體條件,社會條件和物質條件如何。身體條件包括年齡、身高、容貌、健康等,社會條件主要包括,學歷、地位、家庭背景等,物質條件包括收入、財產、職業等,在這些變量中,身體條件是隨年齡增長而衰變的,是愛情婚姻中的減函數。社會條件和物質條件的增減是可以憑經驗進行預期的。學歷,地位、家庭背景的高低好壞以及收入,財產、職業等,預示著將來家庭收入及精神生活質量的好壞,即婚姻效用的大小。一般來說,男子對女方的選擇較為重容貌,國為男人自信有能力養活對方,容貌能夠給自己帶來心的滿足,還具有正的外部性(別人看著順眼)。女人則更看重男方的社會條件和物質條件,女人因其先天的生理構造,在社會生產生活澡處於弱勢,比較重視婚後的物質支撐。

在以上的諸要素中,綜合得分最高者,就成了搶手的商品,如“鑽石王老五”,但我們必須看到,每一個要素都可變量,有的人有錢,可能就不是太在乎對方的物質條件,而會把對方的社會地位和年齡,美貌等當成重要的參數。有的人缺錢,就會把錢看得很重要,這就可以解釋一些年輕美女傍大款的現象了,這就是各得其所,理性的個人總是在自身客觀條件的約束下選擇合適的對象以實現婚姻效用的最大化。

婚姻是一種交易,從找對象到結婚的過程就是一個尋找目標市場,考察雙方需求、認同商品交換條件直到簽訂交換契約的過程。戀愛是男女女雙方各方面條件均衡和博弈的過程。結婚則是對愛情交換的一種確認,結婚證就是一個標準合同,媒人與紅娘的作用在現代社會仍不可小視,但他們往往會為了得到一份厚重的彩禮和酬金而誇大當事人雙方的信息特徵,隱瞞某些對雙方不利的信息。現代人最主要的求愛方式是在婚姻市場上自由尋找,通過舞會,聊天,聚會等社交活動來尋找目標,近年來又出現了“玫瑰之約”一類進行婚姻速配的電視欄目,把婚姻市場的概念詮釋得一清二楚,這對反對婚姻市場論的人們是一個沉重的打擊,網絡是一個新婚姻市場,網戀的興起源於低廉的搜尋成本。在網上搜尋一個異性只需要幾秒鐘,送一束電子鮮花根本不花錢,同時還避免了面談的緊張和尷尬。有人做過調查,容易陷入網戀的大都是性格內向、工作繁忙、外表不出眾的網民,他們在現實中戀愛比一般人需要付出的成本要高。由於網絡給人留下的想象空間太大,難以撐握對方完全、準確的信息,因此網戀者“見光死”的機率也非常大,交易成功率非常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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