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性後愛為俗,先愛後性為雅,你的婚姻是哪一種?

#婚姻、愛情與性#

有人問我,婚姻,愛情與性是否能一致?婚姻是一種契約,愛情是一種情感,性是一種行為,三種不同的東西如何才算一致?儒家有順序一說,這裡面就至少存在了三種順序。

先性後愛為俗,先愛後性為雅,你的婚姻是哪一種?

第一種,先發生行為,然後產生感情,最後達成契約。

這是當今社會最常見最普遍的一種順序,所以稱作俗。這個“俗”並非貶義詞,只是說明大家選擇這種方式的比較多。

第二種,先產生感情,然後達成契約,最後發生行為。

從倫理道德和社會期待上看,這是最理想的順序,所以稱作“雅”。

第三種,先達成契約,然後發生行為,最後產生感情。

這是中國五千年來出現最多的一種順序,現在流行的相親閃婚大抵也是如此。

我打算講講遇到的三個小故事,權當拋磚引玉,希望大家在評論區能分享自己的情感歷程。

先性後愛為俗,先愛後性為雅,你的婚姻是哪一種?

認識小與的時候她已經離婚好幾年了,沒有孩子,沒有房子,沒有正式工作,缺錢的時候就去熟悉酒吧駐唱幾天,大部分時間不是在喝酒就是在在幾個搖滾樂隊鬼混。有一次喝多了,大半夜我和她翻牆進了府南河邊上的一個小公園,在那個安靜到讓人覺得心慌的夜裡,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見到她哭。“前夫是我的領導,比我大十幾歲,那時候,我剛剛研究生畢業,進了熱電廠上班。”哭完以後,小與開始講她的故事,“他對我很好,我也一直把他當哥哥一樣看,有一次我們喝多了,然後就睡在一起了,很自然,也沒有什麼誰強迫誰的。”

小與輕蔑地笑了笑,沒有看到她的表情,估計不會很好。“當他知道我是第一次,就死纏爛打的求婚,各種方式吧,可是我不知道為什麼,就是愛不起來。他長得不錯,單位的中層領導,各種條件都很好,可是我就是不愛。”

“那你們最後為什麼結婚了呢?”我好奇的問到。

“我懷孕了,就那麼一次,懷孕了,你說有沒有意思?跟演電影一樣。”

“孩子呢?”

“懷孕六個月的時候,我得了重感冒,當時也不懂,掛吊瓶之後,醫生就勸我做了引產,他不同意,我是偷偷去做的。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們就吵架,不管為了什麼事情,都會吵架,吵了幾年,然後就離婚了。”

“後悔嗎?”

“後悔,後悔離婚的時候什麼都沒有要,至少應該把我陪嫁的那臺冰箱要回來,西門子對開門的,可貴了!呵呵”她自嘲的笑了笑,結束了那一次交談。

後來,她去了德國留學,再後來,她定居德國,我畢業以後換了幾份工作和幾次電話號碼,就慢慢沒有了聯繫。

我遇到過很多的因為一時衝動發生了性行為,在沒有準備好的時候意外懷孕就奉子成婚的例子,往往很難白頭到老。

先性後愛為俗,先愛後性為雅,你的婚姻是哪一種?

說到這裡,我勸各位還沒有走進婚姻殿堂的朋友們,在說出那句“我願意”之前,請認真想好自己是不是真的願意。

先寫第一個故事,點贊到了100就寫第二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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