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實現更好的聯合”,要這憲法何用?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範勇鵬】

紐約州長安德魯•科莫最近成了網絡紅人。3月31日的一次記者會上,科莫說紐約州從中國訂購了1.7萬臺呼吸機,加州、伊利諾伊州都在下單,美國聯邦政府和意大利也來搶購。50個州搶購同一種商品,互相抬價,互相競爭,就像在E-bay上競拍。

科莫認為“這太沒效率了”,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FEMA)還進來插一腳,而且出價比各州都高。FEMA本該採購物資分配給各州,但現在卻加入了呼吸機的競拍……弔詭的情形不止於此,各州為了口罩互相競爭,截胡別州的抗疫物資等等奇怪現象都出現了。

那麼,美國《憲法》及其創建的聯邦政府是幹什麼用的?

美國的前身是北美的殖民地,不過不僅僅是人們所熟知的十三州,還包括加拿大、新斯科舍、巴巴多斯等殖民地,只不過後來這些殖民地沒有被包括在美國的範圍內。美國建國後,曾一直等待加拿大加入,《邦聯條例》專門給加拿大留有席位,加拿大加入美國的程序要比其他殖民地便捷,可以說是真愛了。

這些殖民地為何要建立一個新的國家?根本原因就是商業利益,和權利、自由或“無代表不納稅”之類的漂亮口號都沒多大關係,口號是喊給別的看的,利益是疼在自己身上的。

當時是歐洲的“重商主義”時期。不同於後來的“自由貿易”理論,重商主義理論相信世界上貨幣是有限的,國際貿易是個零和博弈。誰賣的多,賺到貨幣多誰就沾光。誰買得多就吃虧。這和今天特朗普總統的價值觀差不多。所以當時歐洲各國在貿易中都是追求順差。在海外建立殖民地,目的也是服務於自己的重商主義貿易政策,因而不會允許殖民地發展高附加值的工業品,對母國形成貿易順差。所以殖民帝國內部貿易也遵循著國際貿易同樣的原則,母國儘量向殖民地多出口少進口。

問題是這樣不利於殖民地商人的利益。人家當年去殖民,本來就是為了發財致富。而且北美豐富的土地和資源,也使殖民地貿易能力迅速上升。英國議會迫於無奈,只得搞了一些不平等的法律,如《航海條例》之類,壓制殖民地的貿易,最終導致殖民地造反。

在這個大前提下,各殖民地之間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關係,有時甚至會為了生意而動武。但是在英國國王統治之下,大家還能大體相安無事。可是一旦獨立,沒有了共同的權威,各殖民地之間的競爭就開始向著無政府狀態發展。

1783年,英國和殖民地簽署了停戰協定,美國獨立。此前的1777年,大陸會議就通過了一份《邦聯條例》,這是美國的第一份成文憲法,但是其制度結構十分鬆散,中央權力極弱。因而獨立時的美國和我們心目中的國家大不相同,除了軍事外交等事務,各州各行其是,特別是在貿易、稅收方面有很高的自主性。

當時的邦聯國會主席拉姆齊在寫給各州的一封信中就呼籲加強中央集權,警告說如果各州繼續輕視國會,邦聯將面臨“無政府狀態和無止境的州際戰爭,考慮到有一天某個未來的凱薩大帝把我們的自由掠奪而去,或我們淪為歐洲政治的玩物”。

事實上,當時已經出現了無政府狀態的危險。1783年與英國締約後,沒有了共同的敵人和威脅,各州立即面臨分裂危機,州際矛盾突出。歐洲國家開始利用內部矛盾而干預美國內部事務,希望美國分裂,西班牙政府策動肯塔基獨立,加拿大與佛蒙特分裂主義勾結,美國幾乎分裂成三個國家。美國建國之初也經歷過中國北洋政府時期受外國勢力操縱的痛苦。

歐洲國家還在貿易方面對美實施歧視性政策,因為它們知道美國的邦聯國會無法制定統一的對外貿易政策。英國拒絕對美國開放港口,加劇了美國商業蕭條;奧地利和丹麥拒絕與美國簽訂友好通商條約;美國的談判代表無法與西班牙和英國簽訂貿易協定。面對英國的海上威脅,邦聯也無法建立海軍,在公海上保護美國商船。

各州只好自求多福,各自出臺政策保全自己的利益,導致美國進出口和州際貿易出現嚴重混亂的情況。州與州之間也發生了激烈摩擦。例如,和平協定規定西部土地歸邦聯,但各接壤州都主張所有權,結果康涅狄格州與新澤西和賓夕法尼亞二州為爭奪土地險些大打出手。各州相互之間搞貿易壁壘,新澤西對所有過港外州商品課稅。紐約則對所有從新澤西來的商品徵收進港費。1785年,賓夕法尼亞州對外國和外州產品一律徵稅。

各州還發行自己的紙幣,導致通貨膨脹。經濟狀態惡化又引發了各地的人民起義,其中影響最大的是謝斯起義。謝斯起義發生在馬薩諸塞州,但是邦聯政府卻未能提供幫助,暴露了中央政府的軟弱無能。

如果不能“實現更好的聯合”,要這憲法何用?

謝斯起義。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這讓統治階級普遍意識到要加強國家權力。漢密爾頓後來指責邦聯“使國家蒙受恥辱”,“凡是能降臨像我們這樣特別享有優越自然條件的社會的全國性混亂、貧窮和無意義的徵象,還有什麼沒有成為我們普遍不幸的悲慘事實呢?”(《聯邦黨人文集》第十五篇)他斷言這棟脆弱的建築物就要倒在他們的頭上,使美國人在其廢墟下被壓得粉身碎骨。美國政治學家奧斯特羅姆說,1785年時,人們日益懷疑《邦聯條例》能否成功,就像今天人們認為聯合國會失敗一樣。如果邦聯失敗,各州之間的衝突會導致戰爭狀態,“會簡單地複製歐洲國家相互交戰的經歷”。

正是為了解決這些問題,特別是統籌協調各州之間的貿易關係,才召開了制憲會議。最初沒人敢提製憲,只是提出要修改《邦聯條例》,最早的努力是亞歷山德拉會議。1785年3月,馬里蘭和弗吉尼亞兩州無法解決關稅和波托馬克河航道爭議,決定開會商議解決。會後,麥迪遜建議邀請所有州派代表開一次會議,討論商業問題。1786年9月,會議在馬里蘭州的安納波利斯召開,會議不算成功。於是漢密爾頓起草了一個報告,要求各州1787年在費城再聚首,討論商業問題。所以整個制憲過程中的一系列會議,首要的驅動力都是商人們對商業秩序的關切。

不少中國學者把安納波利斯會議或制憲會議吹上天,掩蓋了其商業性質。對這種說法,美國曆史學家布爾斯廷反駁道,安納波利斯會議“是一個由一些州的代表討論貿易問題的州際會議”。(《美國人:建國的歷程》543頁)《劍橋美國對外關係史》也說,安納波利斯會議就是為了處理美國貿易的困境而專門召開的,後來引出了制憲會議。(上冊,50頁。)

《憲法》比較成功地解決了對外貿易和州際貿易中面臨的危機。憲法所賦予聯邦政府的權力中,大多數都是商業權力。獨立的司法權——最高法院的設立,就是為了協調聯邦和州之間的關係。長期以來,美國解決聯邦權和州權之間衝突的一條原則就是《憲法》中的“州際貿易”條款。也就是說,但凡有關美國對外貿易和各州之間貿易關係的事務,傾向於歸聯邦管轄。各州內部事務歸各州管轄。這些原則非常鮮明地顯示了美國國家制度的商業性質,以及協調各州關係的功能性特徵。

美國國家發展的過程中,多次發生州與州之間的衝突摩擦,例如新加入美國的領土分配和建立新州的問題,奴隸制問題,關稅問題,河流、牧場等資源分配問題等。最大的一次衝突就是南北戰爭。內戰之後,美國聯邦權得到了空前加強,國家的統一也進了一大步,似乎各州之間的協調合作也沒有了太大問題。

但是聯邦制所留下的裂痕依然存在。這就類似於金屬材料中的傷痕,不承受高壓時問題不大,需要承受壓力的材料或部件,就需要進行探傷了。這次疫情就是一種高壓情形,試驗結果證明,美國肌體內的傷痕仍然存在。這時偏偏又遇到了一個分裂混亂的聯邦政府和一群不大靠譜的政客當政,問題就以加倍的症狀表現了出來。

233年前,美國為了解決各州的團結協作問題而制定了憲法,憲法第一句話就是“為了實現更好的聯合”。233年後,各州依然會為了口罩而爭奪,聯邦政府不僅沒有充分承擔起“州際貿易”的調節功能,反而參與各州的競爭。聯邦政府想“封州”,卻被紐約州長懟回去,聲稱是“宣戰”行為。當然,我們不能簡單地因此就說美國經過233年又回到了起點,而且科莫州長的話也多有政治表演的成份。但是,美國《憲法》是幹嗎用的?它今天還有沒有用?美國製度的問題在哪兒?這些問題卻值得我們提出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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