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珲春群众请注意赚的钱别“丢”了!你经历过吗?

扎紧百姓的“钱袋子”
珲春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纪略

“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打击非法集资齐参与,同享社会和谐共受益”……在珲春市各小区、广场、街头,朗朗上口的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条幅随处可见,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

近年来,非法集资问题日益突出,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珲春市从加大正面宣传、加强风险防范等方面着手,动真碰硬,全力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扎紧百姓的“钱袋子”。

打击是最好的防范。2013年11月至2016年9月,白某、吴某、司某、许某共同预谋,以珲春旭春农业开发集团公司的名义,以托管养牛为借口,在未经国家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针对社会老年群体非法吸收资金,共涉及1400余人,涉案金额1.3亿余元。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最终给投资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在社会上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破坏了珲春的金融秩序。

珲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根据线索,于2018年2月1日对珲春旭春农业开发集团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先后抓获了白某、吴某、司某、许某等10余人,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罪人员。

这是珲春市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一个典型案例。近年来,珲春市坚持一手抓防范宣传,一手抓打击处理,在全社会营造了全民参与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了群众对非法集资严重性、危害性的认识。去年,多部门联合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签订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1000余份,组织知识讲座50余场。“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金融部门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是否承诺高额回报等。”珲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说。

同时,市市场局、工信局、公安局、人民银行、银监办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市48家地方金融业态企业排查2次,对确认依法合规经营且有纳税申报记录的企业纳入经营活动正常企业名单。对非正常经营的企业及时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由市场局劝导其注销或变更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对拒不配合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我们对珲春市注册备案的5家小额贷款公司、3家担保公司、3家典当行等所监管的行业开展了4次排查及回头看检查,未发现非法“小额贷”、高息放贷等违法违规情况。”珲春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问询从业人员及暗访等方式,去年,珲春市共排查易滋生非法“小额贷”业务的房屋中介15家、二手车经销公司20家、银行业从业人员700余人,均未发现非法“小额贷”、高息放贷等新型涉众违法犯罪行为。

为防止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珲春市坚持对容易产生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机构类型进行排查,发现新成立的利用拍摄影视作品为名义吸收社会资金的珲春汇金千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这个公司当时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投资金额分为1万、3万、5万、10万不等,承诺的是3月期利息1%、6月期利息1.2%、12月期利息1.5%,并给予物品奖励,吸收资金手段异常。”市金融办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联合市场局、公安局等部门通过多次上门检查、约谈公司法人代表、劝阻业务人员等方式进行劝阻。目前,该公司已关门,不再从事经营。“我们会将工作中发现及群众反映的线索,通过暗访及上门检查等方式,进一步进行核实,对存在非法集资情况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说。

“今天贪图高利,明天追悔莫及。”珲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提醒广大市民,要正确认识投资风险,不要轻易相信高额回报。购买金融产品、理财产品一定找正规金融机构。对一些热心人的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经营,或者反复劝说的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听从。一旦发现非法集资行为或自己被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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