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五一"假期期間,河南高速公路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

為保障“五一”假期全省高速公路安全、有序、暢通,綜合研判目前全省高速公路車流量持續攀升的客觀情況,結合“五一”假期車流量驟增的特點,依據《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五十條 “遇惡劣天氣、重大活動、重要節假日、交通事故、突發事件等,公安機關可以臨時限制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並做好告知提示”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相關規定,4月24日,河南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河南省高速公路聯網管理中心聯合發佈《關於2020年“五一”期間全省高速公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管理的通告》,自2020年5月1日0時至5月6日6時,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通告如下:


注意!

關於2020年“五一”期間全省高速公路

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管理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五一”期間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五十條之規定,現將2020年“五一”期間全省高速公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5月1日0時至6日6時,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上述時間段,全省高速公路沿線各收費站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駛入;已在高速公路行駛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當就近駛離高速公路。

二、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氣)站配送燃油(氣)的車輛,應當持服務區、加油(氣)站及所屬運營管理單位加蓋印章的證明材料,經收費站查驗後,在每日8時至20時經由服務區與收費站之間最近路線配送。

三、運輸危險貨物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等規定,自覺服從指揮疏導,依法守規安全行駛。

四、違反上述規定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河南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

河南省高速公路聯網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4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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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信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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