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昌圖縣選任昌圖籍大學生到村工作公告

2020年昌圖縣選任昌圖籍

大學生到村工作公告

2020年昌圖縣選任昌圖籍大學生到村工作公告


為推進我縣村級組織發展,加強村級帶頭人隊伍建設,加速人才集聚,吸引鼓勵有理想、有意願、有知識、有能力的昌圖籍高校畢業生回鄉工作,不斷增強村級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和創造力,現就選任昌圖籍大學生到村工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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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任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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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縣計劃選任100名大學生到村工作,其中男性崗位70名、女性崗位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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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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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報名人數分鎮分性別設置選任計劃數與開考比例,開考比例不低於1:2,各鎮選任計劃數不得高於本鎮行政村數,報考人員只能報考戶籍所在鎮對應性別崗位。如報名人數未達到選任計劃所需的開考比例,由縣委組織部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或取消選任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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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任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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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昌圖縣戶籍,或配偶為昌圖縣戶籍且本人在昌圖縣居住一年以上,年齡一般在18週歲以上(2002年4月以前出生)、不超過35週歲(1984年4月以後出生);復轉軍人年齡可放寬至40週歲(1979年4月以後出生);

(二)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三)能夠帶頭學習領會並堅決貫徹執行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善於做思想政治和宣傳發動工作;

(四)思想政治素質好,民主法治觀念強,熱心為群眾服務,為人正派,作風踏實,敢於擔當,吃苦耐勞,廉潔自律,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組織紀律觀念強;

(五)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有較好的組織協調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被辭退未滿5年及被開除公職的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二)凡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期間或刑滿釋放(或緩刑期滿)的;

(三)涉黑涉惡,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被重點打擊的,涉黃、涉賭、涉毒受到行政處罰的;以及有群眾舉報,上級督辦線索正在調查核實的;

(四)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委監委、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

(五)因侵佔集體資產資源資金,特別是支農和幫扶資金、農業補貼資金、社會救助資金被查處的;

(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以上處分,處分決定解除後仍不適合的;

(七)破壞村(社區)選舉秩序,有拉票賄選行為,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不正當手段參選的;

(八)參與組織或利用邪教、迷信活動擾亂社會公共秩序被處理的;

(九)有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十)近三年內被評議為不合格黨員且被勸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十一)錄用後與現任村“兩委”班子成員即構成迴避關係的;

(十二)喪失行為能力,不能正常履職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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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待遇

2020年昌圖縣選任昌圖籍大學生到村工作公告


選任大學生是中共正式黨員的,一般安排為村黨組織書記助理;是預備黨員或非黨的,一般安排為村民委員會主任助理。任期三年,試用期一年,任職期間工資為每月2300元(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選任人員列入縣委組織部村黨組織書記培訓計劃開展培訓。

任職後,對工作成績顯著、貢獻較大、群眾評價高,任職期間考核等次為稱職以上的,特別是在發揮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推進社會治理創新、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發揮“雙帶”作用促進脫貧攻堅等方面成效明顯且符合村“兩委”班子任職條件的選任人員,根據村“兩委”班子建設實際,在屆中或換屆期間優先推選為村“兩委”班子成員人選,納入全縣村幹部隊伍進行重點培養,在評先選優中優先推薦。當選村黨組織書記後,符合條件的優秀人員可按國家相關規定參加村黨組織書記考錄事業編及公務員考試。任期內當選村“兩委”班子成員後相關待遇取相應村幹部工資與選任人員工資中就高執行。任職期間表現特別優秀,但因村“兩委”班子職數問題未進入村“兩委”班子的,選任期滿後,可視情況列入鎮村“兩委”後備人才庫進行重點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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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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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5月6日8:30—5月20日16:30。

(2)報名方式:本次公開選任採取現場報名方式,大學畢業生本人或直系親屬持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張)到戶籍所在鎮黨委組織部門報名。未發放畢業證書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持學校開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報名。配偶為昌圖縣戶籍且本人在昌圖縣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昌圖籍大學生,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持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書、居住地所在村(社區)開具的居住證明原件及複印件(2份)進行報名。復轉軍人持有關證明報名。

(3)報名要求: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報名者填報信息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應試各環節及選任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資格審查(初審)

各鎮黨委根據報名所要求的學歷、年齡、戶籍等基本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初步審查,將報名材料彙總後報縣委組織部。

(三)領取准考證

各鎮黨委按照工作安排,統一到縣委組織部組織股領取准考證,併發放給通過資格審查(初審)的報名人員。

(四)筆試

筆試時間暫定6月上旬。筆試採用閉卷方式,主要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後,由縣委組織部根據閱卷情況分別劃定各鎮男女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

(五)資格審查(複審)

縣委組織部根據筆試成績,按照1:2比例分別在各鎮男女崗位合格分數線內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該鎮進入資格審查(複審)人員名單,最後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同時進入資格審查(複審)。未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資格審查(複審)。進入資格審查(複審)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准考證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等有關證明材料,由縣委組織部對其基本條件及其他條件等進行進一步審核。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試資格,並按面試比例從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面試

資格審查(複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由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任用資格。

面試結束後,由縣委組織部對考生成績進行加權彙總。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依據總成績,根據各鎮男女選任計劃1:1比例,分別按照男女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參加崗位分配人選。總成績並列的,面試成績高的排序在前。最後一名總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均參加崗位分配,但因出現此種情況造成本鎮參加崗位分配人數大於行政村數的,最後一名總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人員需進行加試確定崗位分配人選,加試由縣委組織部負責安排。

(七)崗位分配

以鎮為單位,按照參加崗位分配人員戶籍所在村為第一原則進行到村工作崗位分配,每村分配1名擬選任人員。同一戶籍所在村參加崗位分配人員超過1人的,總成績最高的分配在戶籍所在村,總成績並列的,面試成績高的排序在前;總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的,由縣委組織部安排加試決定留村人選,未分配在戶籍所在村人員由所在鎮黨委根據實際情況在本鎮範圍內調劑。參加崗位分配的社區戶籍人員,同樣由所在鎮黨委根據實際情況在本鎮範圍內調劑。不服從崗位分配的,視為放棄選任資格,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從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八)體檢

崗位分配完畢後,由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對象為全體服從崗位分配人員,體檢在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對體檢中弄虛作假的考生和違反操作規程、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後果的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選任資格。

(九)考察

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全面考察選任人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選任人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對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決”。參照村“兩委”班子成員聯審“十不準”相關規定,對擬選任人員進行聯審,聯審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十)公示

考察結束後,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並由縣委組織部統一進行公示,公示內容為姓名、性別、准考證號、擬任職村及職務和筆試、面試成績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十一)任用上崗

公示結束後,由鎮黨委會任命本鎮選任人員為村黨組織書記助理或村委會主任助理。選任人員經縣委組織部統一培訓後到村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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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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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選任工作不收取報名及考務費,體檢自費。

2.如遇疫情影響,筆試、面試時間順延。

3.本公告解釋權歸中共昌圖縣委組織部所有。

諮詢及監督電話(組織股):024-75822151

中共昌圖縣委組織部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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