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户三宅怎么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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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集体内成员享有使用权,供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村民申请免费使用,不过村民在申请使用宅基地时,还要遵守“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的规定。

当村民符合宅基地使用规定,取得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之后,可以向所在的县申请确权,由县级部门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是说,想要对宅基地进行确权,前提条件必须是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是合法取得的不能确权。

一、1982年之前占用的宅基地,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5条规定,1982年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行后未经拆迁、改建和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1982年至1987年1月占用的宅基地,处理后再确权。

第46条规定,自《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实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村村民因购买房屋而取得的宅基地,与他原先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允许继续使用,可以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暂时确定使用权。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实施规划重建建设时,按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的部分退还集体。

三、违法占地的,严肃处理。

根据《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第二部分第2款规定,对清查出来的违法占地问题,都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严肃处理,该补办手续的补办手续,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该判刑的判刑。对那些以权谋私,带头或支持违法占地的,必须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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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国土地改革政策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现在已经全面开展了土地确权的工作,农民朋友的宅基地和土地也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了,同时对于农村的宅基地也有了更多的规定,过去因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不少农民的宅基地都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也就是一个户主,有两处以上的宅基地,在土地确权政策出台以后,这种情况的宅基地是都不能确权的,不过有农民发现,有的农民一户多宅,但依然可以确权,这是怎么回事呢!第一个就是继承得宅基地,农村的宅基地虽然是村集体财产,但却是可以继承的,也就是说家里的老人去世以后,他们留下来的宅基地符合条件的子女是可以继承的,子女要是原本就有自己的宅基地,在继承父母宅基地于是有了两处宅基地了,这样的情况是合法的,

第二个就是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有不少农民说有两处以上宅基地。但是宅基地的面积总和加起来的面积,并没有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这样的情况属于合法的,也能够确权的,也就是说一户多宅存在是可以的。

第三个就是合法交易获得的宅基地

宅基地是不能对外交易的,但是在本村村民之间是可以进行交易的,只要是合法交易获得的宅基地就是合法的,有些农民家庭的孩子长大了,打算分户自己住,但宅基地确申请不下来,这时候就只能是在村内进行村内进行宅基地交易,从其他的村民购买宅基地,这样没有分户之前也会形成一户多宅,这种一户多宅也是合法的,只要尽快分户就行了,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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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一户人家有3处宅基地的不多,但拥有两处宅基地的到是满多的,大多数人修了新房子未拆老房子就形成了一户多宅。其实,一家人有两处宅基地和有三处宅基地从确权的性质上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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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农村一户三宅怎么确权?

确权需遵循一户一宅规定。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确权是不能违反这一规定的。也就是说,即使一家人有三处宅基地,确权时也只能选择其中的一处宅基地进行确权,另外两处宅基地不预确权登记。

不能确权的两处宅基地怎么办?

很多人担心,有多处宅基地,只能确权一处,另外不能确权的是不是要被村集体收回,或者会不会被要求拆出?其实,大家没必要担心,不能确权的宅基地,只要是合法房产,包括历史遗留等原因形成的多处宅基地,村集体都不会要求拆出或者收回村集体,只是不能确权的房屋按目前的政策不能翻建而已。不影响居住使用,不影响出租转让,也就是说农村一户人家不能确权的多处宅基地,可以居住使用,可以出租给别人,也可以依法有偿转让等。



分户后再确权。

一户人家有多处宅基地的,不能确权的宅基地可以等孩子结婚成家后,申请将户口分开,然后以孩子的户头再申请确权。比如,一家人有两个孩子,三处宅基地,等孩子都成家后,申请分开户口,父母确权一处宅基地,两子女各确权一处宅基地,这样也是合法可操作的。当然,如果家庭人口少,宅基地多,卖也卖不出去,那不能确权的宅基地只有主动拆出或者等房屋自然垮塌后恢复成耕地,注意,一户多宅的宅基地恢复成耕地,使用权仍然属于本户主使用。

总之,一户三宅的情况,按目前的政策只能申请确权其中的一处宅基地,不能确权的村集体也无权无偿收回或者拆出,不影响居住使用和出租转让的合法权益,不能确权的宅基地,要么依法转让给别人,要么等孩子成家后分户再确权,反正不能确权的宅基地不允许新建、扩建、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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