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區職務侵佔罪的分析報告

【前言】

職務侵佔罪是較為常見的一種職務犯罪,本報告的案例來源於“中國裁判文書網”,我以“案由為職務侵佔罪、裁判日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法院省份為浙江省、審判程序為刑事一審、文書類型為判決書“作為搜索條件,共檢索出308份裁判文書。

【量刑規定】

根據2016年4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的職務侵佔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於受賄罪、貪汙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五倍執行。

即:職務侵佔罪數額較大為六萬元,數額巨大為一百萬元。

根據《刑法》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即:職務侵佔金額在六萬元以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侵佔金額在一百萬以上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根據浙高法[2017]71號《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規定:構成職務侵佔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3)職務侵佔數額達到五百萬元的可以確定十年有期徒刑為量刑起點。

浙江地區一般會參照浙高法的量刑幅度進行調整。

【報告分析】

一、案例地區分佈

由全省範圍內各市進行區分,裁判日期在該時間段內,杭州市相關法院審理的職務侵佔罪最多,為54份,繼而是溫州市相關法院,共計50份裁判文書。之後寧波市和金華市均為43份。剩餘各市法院,嘉興市法院32份,台州市法院29份,紹興市法院22份,湖州市法院13份,衢州市法院10份,麗水市法院9份,舟山市法院1份。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書2份。

二、律師辯護覆蓋率

根據現行刑事辯護全覆蓋概念,所以不再就案件的律師辯護比例進行衡量。

三、職務侵佔罪案件中被告人的高發崗位

據統計,308份判決書中,減去8份判決書不公開,1份判決書最後變更罪名為騙取貸款罪,2份判決書為高院案件外,共297份判決書。

因崗位存在諸多不同稱呼,所以該報告的崗位統稱通過生活常識去區分。

統計297件案件中,位居第一的高發崗位為業務人員,共67起,佔比22.6%;其次是經理級別人員(不包括總經理),共60起,佔比20.2%;第三是財務人員,共48起,佔比16.1%。其餘為銷售類崗位32起,倉庫類崗位24起,村幹部案件22起,物流類崗位22起,總經理級別案件14起,員工級別案件8起。

四、職務侵佔罪案件中被告人被採取強制措施情況

據統計,在297起案件中,取保候審為111起,佔比37.37%;監視居住5起,1.68%。

五、職務侵佔罪案件中侵佔數額比重

因職務侵佔罪案件數額較大及數額巨大的量刑起點分別為六萬元及一百萬元,所以具體侵佔數額便以此劃分比重。

在297起案件中,侵佔金額不到一百萬元,屬於數額較大這一量刑檔次的案件共227起,佔比76.4%;侵佔金額在一百萬以上的案件共70起,佔比23.6%。侵佔金額在千萬元以上的案件有5起,最高侵佔金額40388695.8元(共同犯罪)。

六、職務侵佔罪中自首、立功情況

經過統計,該297起案件中,98件案件的被告人被認定具有自首情節,佔比33%;2件案件的被告人被認定具有立功情節,佔比0.67%立功均為舉報企業的偷稅漏稅甚至其他行為。

七、職務侵佔罪案件中退贓情況

297起案件中,180起被認定為退贓情節,佔比超60%。其中126起案件中的被告人全部退出贓款,佔比42.4%;49起案件中的被告人退出部分贓款,佔比16.5%;還有5起案件中的被告人僅推出極少部分的贓款。

八、職務侵佔罪案件中諒解情況

297起案件中,共有79起案件取得受害人/受害單位諒解,該79起諒解案件中,有76起是伴隨退贓情節的。

九、職務侵佔罪案件中緩刑適用情況

經統計,297起案件,共有102起被判處緩刑,佔比34.3%,被判處緩刑的案件中,最高侵佔金額達到649萬元【(2019)浙0381刑初81號】,因具有自首、退贓、諒解等情形,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其中一起涉案金額為80260元的案件,被判決免予刑事處罰。

十、被判處沒收財產(包括罰金)的情況

在297起案件中,共有31起被判處沒收財產(包括罰金),沒收財產金額最低1.5萬元,最高100萬元,多數沒收財產在10萬元以內。

但有幾起案件判處沒收財產極為不合理,根據法律規定只有在數額巨大(也即侵佔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案件,可以並處沒收財產。但經統計發現,有一起案件在數額較大的幅度內也並處罰金等刑罰。例:【(2019)浙0304刑初382號】涉案侵佔金額274342元,並處罰金15000元。

通過對統計數據的分析:

1、 經統計,發現102起緩刑案件中,有100起是存在退贓行為,其中91起是全額退贓,9起是部分退贓,說明:倘若要爭取緩刑,退贓倘若無法全額退,也應達到一定比例退贓。

2、 統計116起取保候審(包括監視居住)案件中,退贓案件有101起,且無一起是極少比例退贓。說明:退贓對取保候審也是產生極大作用。

3、 侵佔金額小於100萬元,屬於數額較大的案件227起中,緩刑98起,佔比43.17%,所以即使是侵佔數額相對較小的案件,倘若沒有相應的法定、酌定從輕、減輕情節,判處緩刑的可能性也是很低。

【結束語】

本次浙江地區職務侵佔罪分析報告由浙江天淳律師事務所鄭律師分析撰稿,因檢索關鍵詞有限,數據均為人工統計,倘若存在差錯的地方,敬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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