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無奸不商”還是“無尖不商”?

大家都知道,無奸不商是一個貶義詞,意思是不奸詐就不能作商人,亦可理解為商人都是奸詐的,這個成語的廣泛流傳也讓很多人都認為做商人就要狡詐。

然而,其實無奸不商是杜撰出來的一個成語,它的原意是“無尖不商”,來源於古代的米商做生意的時候,量米時會以一把紅木戒尺之類削平升斗內隆起的米,以保證分量準足。除此之外,在銀貨兩訖成交之後,商家會另外在米筐裡氽點米加在米鬥上,讓鬥裡已抹平的米冒尖兒,因此無“尖”不商,一來是好看,二來是表示對購買者的感謝。

到底是“無奸不商”還是“無尖不商”?

不止賣米,即但凡做生意,總給客人一點添頭,這也是老派生意人一種生意噱頭,這一小撮“添頭”,很讓客人受用,比如去布莊扯布,“足尺放三”、“加三放尺”;拷油拷酒都有點添頭;十里洋場的上海,在王家沙吃小籠饅頭免費送蛋皮絲、開洋清湯,“老大昌”稱糖果奉送兩根品牌三色棒頭糖,所以“無商不尖”其實體現的是生意人的讓利。

不過隨著時代發展,逐漸演變成了“無奸不商”,意思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不奸詐就不能作商人。

所以說,雖然有一部分商人比較唯利是圖,但因此說所有商人都是奸商就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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