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檢察:開啟“未檢+公益訴訟” 保護未成年人新模式

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加強對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的監督,堅決維護未成年人的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近日,黎平縣人民檢察院未檢部門會同公益訴訟部門在全縣範圍內對校外託管機構進行檢查。檢查重點主要在是否具有經營資格、是否有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的工作人員是否取得健康證明、託管機構是否有相應安全措施等。

檢查中,發現黎平縣某某諮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的工作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情況下,為學生提供就餐、午休放學後託管等課後託管服務,存在食品安全隱患。該公司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妨害食品安全,致使公共利益受損。

發現該問題後,該院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下一步,黎平縣人民檢察院將加大與公益訴訟部門的協作,對校園周邊的食品藥品安全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作者:龍建美、張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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