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門檻!南昌擬出臺新規!還沒買房的恭喜了

好消息!

南昌出臺單位自建公租房“新規”

將降低准入門檻

記者從南昌市房管局瞭解到,

為加強企業等單位

自建公租房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合理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最大化有效利用資源

解決住房困難群眾的住房需求,

同時,防範和化解企業等單位

自建公租房的違規分配、

使用和長期空置等問題,

南昌下發了

《關於進一步提高企業等單位自建公租房使用效率的實施意見》

(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降低門檻!南昌擬出臺新規!還沒買房的恭喜了

(江南資料圖與文無關)

01 進一步提高使用效率

截至目前,南昌市企業等單位自建公租房已分配12627套,分配率為90.1%,基本滿足部分住房困難職工的住房需求。為進一步提高企業等單位自建公租房使用效率,南昌下發《實施意見》,通過企業等單位自建公租房合理擴大保障範圍,適當放寬准入條件,動態調整房源預留和盤活,全方位地提高單位自建公租房使用效率。

02 合理降低准入門檻

記者瞭解到,《實施意見》有許多亮點,比如合理降低准入門檻,將申請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准入條件由“不超過15平方米”提高到“不超過20平方米”。

有條件的取消對申請家庭經濟狀況的審核,即對“未申請公租房租金減免政策的,可不進行家庭經濟狀況核查”。

同時,確保本單位符合條件的職工依申請應保盡保後,可將房源作為人才用房、管理或週轉用房。

其中,人才用房原則上不超過所建公租房總量的10%,管理或週轉用房不超過所建公租房總量的5%,並允許預留不超過所建公租房總量10%的房源滿足後續發展需要。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政策,提出可以將富餘的公租房房源進行“團租”或交由當地住房保障部門向社會公開配租。

03 聘用人員等皆可申請

企業等單位自建公租房是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關係城鎮企業等單位職工的切實保障利益。為此,《實施意見》規定了優先滿足單位住房困難職工的住房保障需求,在編在崗人員、聘用人員、離退休人員,以及其他與單位有合法有效勞動關係的人員皆可申請,符合條件的應保盡保。

真是個大好消息呢

趕緊擴散出去

來源:江南都市報綜合中國江西網

編輯: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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