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董事長迴應22億元財務造假,你怎麼看?

學長熱評


這個問題其實是一部份上市公司的通病!

首先,由於公司上市後需要融資來維持公司可持續性良性發展,這樣需要有比較好的業績來支撐它的信譽度,這樣就比較好融到資金,而且融資利息也相對低,但是呢,如果公司效益並沒有特別好的時候,或者說方面業績沒有維持比較好的增長,那公司就會鋌而走險,進行財務造假,瑞幸咖啡就這樣做了,我個人是不推薦這樣去冒險的。

其次,進行財務造假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股東想通過財務造假偽造一個好的業績,進而推高股價進行高位套現,我覺得瑞幸咖啡可能就是這樣去作為的吧,畢竟資本市場的誘惑太多,往往會使人忘記了初心。

最後呢,可能監管方面還有待加強吧,這就不是我等能夠仔細討論的內容了。

總之,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有因果報應吧,為了收益最大化,必然也冒了極大的風險,這不,瑞幸咖啡就是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引以為戒吧。希望我的回答有用。

以上!


老周道股市


瑞幸高管們買了2500萬美元的董事長責任險,你品一下。

這樣一來,一個甘蔗兩頭吃,比賈躍亭手段高明多了。


股釋惑


2018年6月Luckin籌集2億美元、估值10億美元,創造了最快成長為“獨角獸''的中國公司的奇蹟,2019年5月Luckin在美國納斯達克首次公開募股(IPO)定價為每股17美元、籌集了6.45億美元、自設立之日起18個月內完成上市,再創當年中國公司在美國第二大IPO的神話。然而在2020年1月31日,渾水稱收到了一份來自匿名者的做空報告,這一份長達89頁的報告直指瑞幸正在捏造公司財務和運營數據使得“瑞幸主動戳穿自身財務造假的大戲”上演了,而這個大戲除了在各個門店能看到的大規模的消費者“擠兌”咖啡以外,關於其資本遊戲的背景、美國法下的證券責任、董監事高管責任保險、我國法下的刑事規制等等問題目前少有全面的解析,因此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的三位專業領域高級合夥人陳禹彥、周文佳、韋龍豔,從保險、刑事與美國法下的證券責任等方面全面剖析瑞幸財務造假事件。


從保險的角度,瑞幸財務造假事件曝光將近一週後,4月9日,中國平安管理層在股東大會上指出,瑞幸董、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以下簡稱“董責險”)共保體基礎承保額為1000萬美金,平安的額度不超過兩百萬美金。產品有清晰條款,故意違反條款屬於免責行為6。然“產品有清晰條款,故意違反條款屬於免責行為”的回應相當之模糊。眾所周知,在中國的董責險市場,尤其是中概股赴美上市的美版條款,每個條款都是經過保險經紀、被保險人和保險人多輪磋商的結果,屬於特殊定製,因此,其條款是否清晰?故意違反條款是否當然免責?仍然需要進一步探討,本文擬就本次瑞幸事件,結合董責險的市場生態以及僅有的司法判例對平安的回應做出解讀,以助於各方釐清其條款真意。全文鏈接:

陳禹彥:關於瑞幸咖啡財務造假涉及董、監事高管責任險的條款相關問題https://www.toutiao.com/i6820639871820890631/

從刑事角度,根據美國法律,提供不實財務報告和故意進行證券欺詐的犯罪要判處10至25年的監禁,個人和公司的罰金最高達500萬美元和2500萬美元。早在2001年,曾是世界500強企業的安然公司業績造假案爆發。最後除了公司被處以鉅額罰款,股票摘牌,公司破產外,其CEO也被判刑24年零4個月。有安然的前車之鑑,瑞幸的風險不言而喻。對瑞幸公司及其高管而言,在美國的刑事責任風險無疑是巨大的。那麼瑞幸公司及其高管在我國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風險又有多大呢?全文鏈接:

周文佳:瑞幸咖啡在我國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兼論上海違規信息披露第一案https://www.toutiao.com/i6820646708368638472/

從美國法下的證券責任角度,Luckin的自爆是基於什麼考慮?根據美國上市公司信息持續披露規則,Luckin的自爆是否能達到及時止損的目的?根據美國法及中國法,Luckin及其高管將面臨什麼法律風險與責任?對於作出自爆決策的大股東而言,其利益是否實質受損?為Luckin背書的中介機構們是否存在故意或過失行為?全文鏈接:

韋龍豔:關於瑞幸“自爆造假”美國法下的資本背景與證券責任

https://www.toutiao.com/i682064997464932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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