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教師,醫生,警察等工作是奉獻社會的工作,請問做小生意是奉獻社會還是利己?

青松oba


做小生意的人是奉獻社會的人。有的職業是因為披了一層皮,如果把這層皮扒了,很難說。有的職業的人道貌岸然,實際怎麼樣,百姓清楚。人能養好自己,就是社會奉獻,不偷不搶,鄭板橋說的,靠天靠地靠父母不算好漢,靠自己做小生意就是奉獻,中國社會就是這些人養活自己,養活我們那些精英群體。就像好多人骨子裡看不起鄉里人。我曾告訴別人,我的祖宗十八代都是農民,我想中國人有多少人祖宗十八代不是農民。所以珍愛那些小生意的人,接地氣一點才是真實的。

做小生意的人,很多人是夫妻上陣,全家上陣,起早貪黑,沒有哪個公職人員會去想下個月的工資怎樣,只是想如何調級、調職。小生意的人今天不做下一頓或許沒有了,他們在想明天的開支如何來,如何養活自己和家人,中國社會這樣的人群大量存在,能去靠自己的雙手、力氣、汗水加淚水怎麼不是奉獻呢!


武漢志願者



祁發亮


>>>廢話!合法的中國公民,7行8作都是責權利的合法人,並且也是依法納稅人。不管從事什麼樣的職業,其屬性都是在為民族基業的偉大復興做著應該做貢獻。

>>>換句話說: 省委書記本職應該做的事,就是奉獻嗎?難不成掃大街的人類文明之靈魂工程師,就應該是不計報酬的志願者?再或者是一群社會閒散人員吃飽了撐的藉此機會來消磨時光嗎?顯然不是。

>>>我這暴脾氣,真是讓人忍無可忍了。繼續接著往下說,人權講的是人人平等,已然沒有了階級之分,大眾要服務於社會,社全發展就要有這樣或那樣的分工。無論人人從事於何種行業,統稱為職業,即然是統稱,那麼就沒有了高低貴賤之分,更沒有了誰輕誰重之分。

>>>再來說說小生意群體。做小生意的手持國家工商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合法經營,依法納稅。他們看似利己,其實同樣在為國家奉獻著綿薄之力和大好年華。

>>>"只看賊吃肉不見賊捱打"。行外人對從事小生意的是不是專門利己、毫不利人產生了些許疑惑,這不難理解且不難解答。

其實他們經營所得到的利,極其微薄。時過境遷,改革開放初期,做小生意還是可以的,近幾年絕對大大地不及以前。就現在他們所付出的辛勤汗水而言,與經營實際收益絕對不成正比。

>>>案例表明。上班族常規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ⅹ每月22天ⅹ一年12個月減去全年法定休息日。計算一下,每人全年準付出的工作時是多少?

>>>回過頭來再看小生意人。他們每天工作時間至少不低於12小時X每月30天,再Ⅹ一年12個月就完了。由此可見,小生意人一年所付出的勞動強度要大於上班族年比1倍甚多。

另外,上班族可以享受各種福利待予,小生意人可以嗎?他們每天若能多睡一個小時的安隱覺,就算是上天賞賜的大福利了。

>>>國家鼓勵自謀職業,為國分憂的這種奉獻精神,至少也應該為那一群小生意人點個五星的贊吧?

>>>結尾語:我僅是個上班族,.在閒遐之餘參與一下圈子搞的悟空問答。我決得很好,重在摻和,不僅活躍了腦洞,而且還讓我積累了更多有益而無公害的知識。非常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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