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保委發佈2020年第一季度投訴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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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概況

2020年一季度,安徽省各級消保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5868件,較去年同期的3330件上升了76.22%(因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市與12315合署辦公,所以數據增長幅度較大)。已解決5737件,解決率97.77%,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742.05萬元,共接待消費者來訪、諮詢27734人次。

安徽省消保委發佈2020年第一季度投訴分析報告

投訴性質分析

根據投訴性質分析(如圖所示),價格1830件,佔31.19%;質量1584件,佔26.99%;其他748件,佔12.75%;合同696件,佔11.86%;售後服務515件,佔8.78%;假冒197件,佔3.36%;虛假宣傳165件,佔2.81%;安全76件,佔1.30%;計量48件,佔0.82%;人格尊嚴9件,佔0.15%;其中,價格、質量、其他、合同、售後服務佔據消費者投訴的前5名。

安徽省消保委發佈2020年第一季度投訴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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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商品分析

根據投訴商品分析(如圖所示),醫藥及醫療用品類1542件,佔26.28%;食品類727件,佔12.39%;日用商品類458件,佔7.81%;家用電子電器類438件,佔7.46%;房屋及建材類292件,佔4.98%;服裝鞋帽類282件,佔4.81%;交通工具類139件,佔2.37%;首飾及文體用品類76件,佔1.30%;煙、酒和飲料類60件,佔1.02%;農用生產資料類18件,佔0.31%;其中,醫藥及醫療用品類、食品類、日用商品類、家用電子電器類、房屋及建材類佔據了消費者投訴的前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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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服務分析

​ 根據投訴服務分析(如圖所示),生活、社會服務類777件,佔13.24%;其他商品和服務351件,佔5.98%;銷售服務226件,佔3.85%;電信服務107件,佔1.82%;互聯網服務85件,佔1.45%;房屋裝修及物業服務75件,佔1.28%;文化、娛樂、體育服務63件,佔1.07%;公共設施服務57件,佔0.97%;郵政業服務29件,佔0.49%;教育培訓服務29件,佔0.49%;衛生保健服務14件,佔0.24%;旅遊服務9件,佔0.15%;金融服務9件,佔0.15%;保險服務5件,佔0.09%;其中,生活、社會服務類、其他商品和服務、銷售服務、電信服務、互聯網服務佔據了消費者投訴的前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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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購物專項分析

​ 因今年爆發了新冠肺炎疫情,政府要求大家居家隔離,不能隨意出門,所以消費者購物方式很多從線下轉移到線上,隨之出現消費糾紛,網購投訴量就有所上升。一季度共受理消費者網絡購物投訴99件,比去年同期63件上漲了57.14%。投訴主要出在售後服務、質量、虛假宣傳、合同、假冒等問題上。

主要問題

1.商品質量差強人意

網絡購物多屬於預付式消費,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等,消費者只能靠瀏覽網頁上的圖片及文字說明去判斷商品的具體情況,很多網站圖片上看似精美的商品等快遞到手後可能就是劣質甚至“三無”產品,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及公平交易權。因為一季度處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有消費者網購口罩,看圖片也無法判斷口罩質量,拿到手才發現口罩跟圖上完全不一樣。

安慶市消費者袁某1月27日在某平臺上購買了10只口罩,2月2日收到貨後發現3個口罩有質量問題。安慶市消保委接訴後轉入中消協電商投訴直通車,經平臺與商家溝通,最終電商平臺補償消費者100元,消費者表示認可。

2.虛假廣告引人誤解

網頁上顯示的宣傳內容是消費者瞭解商品及服務的主要渠道,而某些不良商家為了吸引消費者,提高自己的交易率,採取虛假的商品說明、有意識規避商品的缺陷、製作虛假的用戶評價等等手段,來誘導、欺騙消費者。

廣東省消費者謝某3月14日在宿州市某網站購買一款名為“證件照製作普通版”的應用,經過體驗後察覺,該應用與其宣傳界面所描述的並不一致,無法在微信小程序平臺安裝使用,因此在七天內提出了退款申請,但該平臺以“退款需按照他們的流程先進行申訴,如果不是應用的作者沒有進行售後,就無法退款”為由拒絕退款。省消保委接訴後轉至宿州市消保委,經過市消保委積極聯繫商家,最終消費者的投訴得到了妥善解決。

3.售後服務跟不上

消費者網購商品出現問題後,隨之而來的售後服務又是一個大麻煩。大品牌全國聯保還有保障,有些小品牌就可能無保障了。保修期內商品出現問題,如果本地沒有售後服務點,消費者需要維修就必須要寄回賣家處理,運費問題又是雙方的矛盾點。還有雖然提供了售後服務,但是服務的質量差強人意,要麼總是修不好,要麼就是寄回久拖不修。

商家不執行“七天無理由退換貨”制度,消費者購買商品並不提供購物發票及憑證,一旦發生糾紛,總是以各種理由為退換貨人為設置障礙,使得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蕪湖市一位消費者向蕪湖市消保委反映,其在某網站購買了一款電飯鍋,因質量問題要求退貨處理,其中涉及運費19元,但經營者收到貨物後一直不確認退款,必須要消費者在平臺中將退貨原因改成“7天無理由退貨”選項才給退款。市消保委接訴後調查,消費者投訴屬實。最終經調解,商家按照正常流程為消費者辦理退款。

4.延期發貨乾著急

受疫情影響,全國多家快遞公司暫停服務,消費者網購的商品無法正常發貨,或者滯留在快遞點,到了本地也沒有快遞小哥送貨,消費者是退不了貨也拿不到貨,只能乾著急。

安慶市消費者姚某於1月30日在某平臺訂購了近兩百元的嬰兒用品,物流信息顯示商品2月8日就已經到達合肥,直至2月25日仍舊沒有收到貨,要求退貨。經安慶市消保委受理後錄入中消協電商投訴直通車,與商家溝通,因前期受疫情影響,商品物流交通管制導致延期,消費者終於在2月27日簽收商品,雙方和解。

5.線上預訂退訂難

因為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嚴峻,消費者在各大網絡平臺預訂的餐飲劵、電影票、機票、住宿、旅遊行程只能取消,雖然各大平臺及時推出了退訂政策,但是由於訂單取消涉及到多方面,客服人員少,客服電話呼入量大,造成信息不對稱,引發消費者大量投訴。

銅陵市李某在某平臺上預訂了餐飲服務,預訂時間正好在疫情期間,所以要求退訂,消費者聯繫了餐飲單位,餐飲單位同意退款到平臺,但平臺卻不予退款,只同意將該服務延期。消費者投訴至轄區消保,經調解後,平臺與消費者達成了一致意見。

6.朋友圈購物坑兒多

疫情期間,消費者對口罩等防疫物資需求量大,而市場上口罩商品奇缺,微信朋友圈開始出現各種口罩商品,真假難辨,有的質量無法保障,而朋友圈商家多為個人賣家,錢款也是打進賣家個人賬戶中,並沒有通過微信微店平臺交易,微信平臺也無法監管個人賣家,讓某些無良商家有機可乘。出現問題協商不成,消費者就會被拉黑,再也無法聯繫賣家。消保委因為是消費者與賣傢俬下交易,只憑一個微信號,提供不出被投訴方的具體名稱地址也無法受理投訴,消費者往往只能吃啞巴虧。

阜陽市消費者通過加微信好友購買的口罩質量有問題,口罩掛耳部連接處不結實,戴上就斷了,消費者認為微信賣家售賣的口罩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經阜陽市消保委調解,賣家同意為消費者調換口罩。

三個難點

1、經營者難以查找

網絡購物屬於一種虛擬交易,消費者只能通過互聯網在虛擬的平臺通過經營者在網站、網頁、網店上對商品或服務的廣告圖片、文字說明、樣品、視頻等介紹來了解經營者的信息,至於他的真實身份、資金規模以及償付能力等信息,消費者無從知曉。有些經營者所在地、發貨地、退貨地都完全不一樣,甚至有些通過微信、百度等網站上出現的廣告購物的,經營者更是無從查找,投訴調解就不得不終止,只能建議消費者向公安部門報案,由公安部門立案調查。

2、調查取證難以收集

網絡購物程序十分簡單,然而糾紛發生後消費者維權調查取證卻十分困難。由於網絡的虛擬性,網上經營者很多沒有實體店,其基本情況很難查明。消費者網上購買的東西常常沒有收據或者發票,投訴時拿不出權利受到侵害的證據,導致調解受阻。

3、遠程調解難以開展

由於網店遍佈全國甚至是全球,消費者也是遍佈全國各地,處理投訴時,往往不能與投訴人進行面對面溝通,尤其是不能雙方當面進行溝通交流,只能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進行調解,舉證的材料提供不能當面提供,這也給投訴處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三點建議

1、經營者誠信經營

網絡商家應該加強自律,網購平臺也要做好信用體系建設,真實反應商家信譽及商品信息,杜絕虛假宣傳、售賣假冒偽劣商品、刷單等違法行為。

2、監管部門加強監管

網絡商家的職能監管部門應該加大假冒偽劣違法行為的監管,同時也要加強對虛假廣告違法行為的監測力度。建立對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安全的保護機制,加大信息披露制度,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

3、消費者科學消費

消費者網購商品要選擇信譽好的電商平臺,選擇商品時最好詳細瞭解所購商品信息,做到貨比三家,謹慎購買。不要隨意點擊不明鏈接,支付選擇第三方平臺,不與賣傢俬下交易。不要被商家降價、打折促銷手段迷惑,認真辨別,防止價格貓膩。當合法權益受損後要注意保留證據,及時投訴。


來源:安徽省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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