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頂違建彩鋼棚遭投訴,鎮安兩部門“政策打架”

自從六樓樓頂多出了一座彩鋼棚後,小區的和諧氛圍就被打破了,多名業主聯名投訴要求拆除,而當執法部門準備拆除時,信訪部門卻又來阻攔了……這戲劇性的一幕發生在鎮安縣西溝路外貿小區,而且至今事情仍然沒有解決,拆與不拆也成了城管執法大隊的難題。

樓頂違建彩鋼棚遭投訴,鎮安兩部門“政策打架”

多名業主聯合舉報:

樓頂違建彩鋼棚帶來諸多不良影響

5月6日,鎮安縣外貿小區4號樓業主王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2019年10月,3號樓2單元6樓業主賀女士在沒有取得任何手續的情況下,私自在樓頂搭建了彩鋼棚,對小區其他業主造成了諸多影響。

“自從樓頂上搭建了彩鋼棚後,我們每次從樓下走都提心吊膽,特別在颳風和下雨的天氣裡,生怕彩鋼棚掉下來砸傷人。”王先生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八十四條‘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鄰里關係。’第八十九條‘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而3號樓業主賀女士不僅沒有徵得小區業主的同意,私自建了不利於鄰里團結的彩鋼棚,影響了鄰里團結,並且影響到了鄰近樓層業主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王先生稱,以上問題4號樓20餘名業主曾向物業、城管執法大隊反映,相關部門也曾出面阻止,準備拆除,但時至今日,彩鋼棚依然完好無損。

樓頂違建彩鋼棚遭投訴,鎮安兩部門“政策打架”

違建業主:

家中漏雨數年,搭彩鋼棚實屬無奈

5月6日晚,華商報記者聯繫到了搭建彩鋼棚的業主賀女士,其稱,她們家於2009年購買了外貿小區3號樓的頂層房屋,2010年入住,2015年家中漏雨,由於還在保修期內,開發商給收拾了樓頂。2018年樓頂又開始漏雨,到2019年越發漏得厲害。

“我們家是三室兩廳的房子,兩個房子都漏雨,2019年9月前後,外面下大雨,房子裡下小雨,打溼了我的兩床棉被,部分牆皮也被雨水泡壞脫落了。”

賀女士稱,由於該小區購房時未交大修基金,物業也沒辦法,讓找同幢樓業主商量,共同出資修葺樓頂。

“為了修樓頂,我就一家一家去敲門,很多業主說他們家沒漏,不願意出這個錢,讓我們家自己想辦法——同時也同意不管我們家用什麼辦法處理樓頂,他們都不會干涉。”賀女士說。

據賀女士介紹,一開始想給樓頂做防水處理,但其餘三戶人家樓頂如果不處理的話,防水效果不好——而這三戶業主家裡因為不漏雨或者漏雨不嚴重,他們也不願意對樓頂進行處理。

“後來我又打聽到防水處理只管五六年且需要花五六萬,五六年後又得重新做防水——一年萬餘元的修葺費用實在是太高了!”賀女士說,“再加上我們樓頂上還有很多住戶的太陽能熱水器,不方便移動,也影響做防水效果,沒辦法,我就選了彩鋼棚,雖然也花費了五六萬,但是他們說可以使用20年。”

對於彩鋼棚是否會影響鄰近的樓層採光和通風,賀女士稱,兩樓間距10米,過去沒有,現在也不會有。對於安全隱患問題,賀女士稱,她們在選彩鋼板時就考慮到了,選用的都是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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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多次下發拆除通知書

決定強制拆除

2020年3月13日,鎮安縣城市管理局下發通告,稱住戶賀某某未經規劃審批擅自搭建彩鋼棚,影響其他業主的生活,且存在安全隱患,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四條,鎮安縣城市管理執法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六條之規定,於2019年10月22日依法下發了《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構)築物通知書》要求按規定時間自行拆除。

賀某某請求申請複議,2019年12月20日該局對賀某某申請複議的請求予以駁回,並於2020年1月7日給賀某某當面下發了《行政處罰預先告知書》,但至3月13日賀某某並未自行拆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經鎮安縣人民政府同意,於2020年3月19日對違建彩鋼大棚予以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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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大隊:

不拆不合法,拆除不合理,我們很為難

那麼,為什麼時至今日彩鋼棚仍然沒有拆除呢?華商報記者聯繫了鎮安縣城管局執法大隊隊長於傑,其稱,當時執法人員到現場已經準備拆除了,但鎮安縣信訪部門出面阻止了。

因為信訪部門瞭解到賀女士家的情況後,認為賀女士家的住房因為漏雨一事沒有妥善解決,住房問題沒有完全得到保障,不能一拆了之,準備開會再研究這個問題,給出一個妥善的解決方案。

于傑說:“從執法角度來說,這樣的違規搭建確實該拆,但從賀女士家的實際情況來看,她家確實是為了解決房子漏雨問題,彩鋼棚的用途只是為了遮雨,並不是用來居住或者商用的目的。保障住房也是關係民生的大事,按照信訪規定,牽扯到民生問題,信訪部門受理以後,行政程序暫時停止執行,等信訪結論出來後,視情況是否恢復執行。如果問題解決,被執行人自行拆除,也就不需要再強制拆除。人的基本權利,是憲法賦予的,是最大的法。我們執行的各種行政法律,屬於下位法,這是個法律問題,也是個很典型的案例。”

信訪部門:

將督促社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籌錢修建樓頂

隨後記者再次聯繫反映人王先生和違建業主賀女士。

王先生說:“我們並不是反對她家處理自己的屋頂,只是他們處理的方式有問題,對我們造成了影響,如果採取別的良好方式,我們就不會反對。”

而賀女士則說:“如果能妥善解決房屋漏雨問題,我也願意將彩鋼棚拆除,目前還在等信訪部門的解決辦法。”

5月7日上午,華商報記者電聯鎮安縣信訪局,工作部部長盧榮平稱, 只有先解決好賀女士房子的漏雨問題,才能解決該小區現在存在的問題。目前信仿局已督促外貿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負責向小區業主收取維修費用,對整個樓頂進行防水處理,然後將彩鋼棚拆除。

(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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