绣衣御史(一)

绣衣御史(一)

绣衣御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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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天汉二年(壬午,公元前99年)

上以法制御下,好尊用酷吏,而郡、国二千石为治者大抵多酷暴,吏民益轻犯法;东方盗贼滋起,大群至数千人,攻城邑,取库兵,释死罪,缚辱郡太守、都尉,杀二千石,小群以百数掠卤乡里者,不可胜数,道路不通。上始使御史中丞、丞相长史督之,弗能禁;乃使光禄大夫范昆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持节、虎符,发兵以兴击。斩首大郡或至万余级,及以法诛通行、饮食当连坐者,诸郡甚者数千人。

【译文】

汉武帝用法制来控制国家,喜欢任用执法严苛的官吏,各郡、国的二千石官也大多以残暴的手段治理地方,而小吏和平民百姓对犯法却越发不当回事。东部地区盗贼兴起,大股数千人,攻打城邑,夺取府库的兵器,释放犯死罪的囚徒,捆缚、侮辱郡太守、都尉,杀死二千石官;小股数百人,在乡村中劫杀抢掠,多得无法计算,致使道路断绝。汉武帝开始只派御史中丞、丞相长史负责督察镇压,未能禁绝;

于是派光禄大夫范昆及曾经位居九卿的张德等身穿绣花官服,手持皇帝符节和调兵的虎符,调集军队进行围剿。有的大郡斩杀达一万余人,另外各郡因帮助盗贼通行、提供食物而受到牵连、犯法被杀的普通百姓多的也达数千人。

选自《资治通鉴》

编辑: 王瑜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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