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規劃範圍
本次規劃範圍東至沿江公路,西至東福河,南至原垃圾填埋場,北至原格林汙水處理廠,規劃用地面積約為62.78公頃
。二、 功能定位
總體定位:張家港市生活垃圾、固體廢棄物、危險廢棄物等綜合廢棄物回收及資源化再利用基地。同時,還為張家港市市域東部循環產業集聚區的發展提供汙廢水處理,電力能源供應等。
三、 空間結構
規劃形成“一軸兩片”的空間結構。
一軸:以港豐公路作為東西向主軸線,向西聯繫張家港中心城區,向東聯繫東沙片區。
兩片:依託港豐公路,將整個園區劃分為南北兩個片區。北區主要分佈汙水處理中心、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區、危險廢物處置區,緊鄰港豐公路佈局園區管理生活中心。南區主要分佈填埋區、能源中心和有機廢物處置區。在填埋區內結合現狀佈局汙水預處理中心。
四、 道路交通規劃
結合園區用地特徵,規劃路網主要採用魚骨狀結構分佈,主要包括三種道路斷面形式,分別對應聯繫內外的客車通行、貨車通行及內部聯繫的通行要求。道路交通規劃遵循原則:
園區對外聯繫儘可能做到客貨分流,以避免兩者的相互干擾和安全隱患。
五、 綠地系統規劃
園區規劃綠地由公園綠地G1和防護綠地G2組成。除園區周邊的防護綠地之外,在汙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區廠區周邊、河道兩側、主要道路兩側均按照相關規範要求佈局了防護綠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