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就以“公文”开道,“看得见的手”为何闲不下来?

某地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文通知,“我县农村淘宝项目定于9月23日运营启动,按阿里巴巴集团业绩目标,运营首日全县35个村淘点订单量要达到1万单……请机关各位同志近期准备所需购买物品清单,每人消费暂定1000元。”

此事在网络上曝光后,理所当然引发舆论反弹。随后,相关负责人辩解称,发文本意是想让机关人员给农村群众带头,体验网上购物给生活带来的便利,同时承认,“虽然是倡议,但不能通过公文发表,这样有失公文的严肃性,造成了负面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加强公文管理,云云。

发文要求机关工作人员私款购买淘宝商品,仅仅是发公文这种形式不当,而不是公权力机关根本没有权力强制个人消费?人大身为立法机构,不知道公民财产的支配权在个人自己手上,不会因为在人大工作,就自动转移到人大机关的手里?

遇事就以“公文”开道,“看得见的手”为何闲不下来?

过去老听说电子商务成交量的数据有猫腻,还有点将信将疑,现在有了现实的例子,方知坊间传言之不虚。只是不知究竟出于企业的炒作所需,还是地方政府的自作多情?

发展经济是地方政府的责任,促进电子商务进入农村,便利农民购物,既可解决农村居民现实需要,也可带动地区内需的实现,本是一件好事。但好事必须用妥当的办法来做,不能随便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

在法律上,公权力机构没有法律授权,不许做就是不许做,内容和数量并不是根本问题。

该地相关负责人在辩解时,还斤斤计较于工作人员淘宝购物上花费了多少金额,据说县人大办29名机关工作人员,网上购物总消费金额为9600元。如此专注于细枝末节,只能说明相关领导缺乏法治观念,更缺乏法治思维。

面对中国经济下行的趋势,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简政放权”,要求“凡是市场能办的,就交给市场”。淘宝要有能耐,打入农村自然不在话下,何劳县人大起劲?如果不能,人大再起劲,也于事无补。县人大真以为帮着热闹一把,就可以让淘宝赢得了农村的广阔市场?

从过往经验来看,一些企业凭借政府关系,动用行政力量,走强制消费的道路,既不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也不利于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的维持,更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县人大逾越立法的职权,强行介入市场之际,难道真以为自己能帮上许多忙?

一个县人大机关再起劲,也动员不起来多少购买力,即便29个工作人员都足额完成指标,也不过区区2.9万元,在动辄以亿计的电子商务的汪洋大海中,连个水泡都算不上。照此来看,县人大的所为可能只是上下齐动员的一个小插曲而已。

众所周知,人大作为立法机构,承担着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职责,自己尚且知法违法,那么,如果全县范围的各种行政摊派真的发生,又有谁来监督?

“看得见的手”闲不下来是一个老问题,从中央到地方正作出艰巨的努力。在这样的背景下,国民希望,各级人大机关更多地发挥限制行政权力滥用的职能,确保中央决策得到地方政府不打折扣的执行,而不是自己也成为一只“闲不下来的手”,徒增简政放权的阻力。

(作者为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本文原载于2015年10月26日北京日报,原标题为《切勿遇事就以公文开道》

来源:北京日报 | 作者 顾骏

流程编辑: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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