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就以“公文”開道,“看得見的手”為何閒不下來?

某地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發文通知,“我縣農村淘寶項目定於9月23日運營啟動,按阿里巴巴集團業績目標,運營首日全縣35個村淘點訂單量要達到1萬單……請機關各位同志近期準備所需購買物品清單,每人消費暫定1000元。”

此事在網絡上曝光後,理所當然引發輿論反彈。隨後,相關負責人辯解稱,發文本意是想讓機關人員給農村群眾帶頭,體驗網上購物給生活帶來的便利,同時承認,“雖然是倡議,但不能通過公文發表,這樣有失公文的嚴肅性,造成了負面影響”,在今後的工作中一定加強公文管理,云云。

發文要求機關工作人員私款購買淘寶商品,僅僅是發公文這種形式不當,而不是公權力機關根本沒有權力強制個人消費?人大身為立法機構,不知道公民財產的支配權在個人自己手上,不會因為在人大工作,就自動轉移到人大機關的手裡?

遇事就以“公文”開道,“看得見的手”為何閒不下來?

過去老聽說電子商務成交量的數據有貓膩,還有點將信將疑,現在有了現實的例子,方知坊間傳言之不虛。只是不知究竟出於企業的炒作所需,還是地方政府的自作多情?

發展經濟是地方政府的責任,促進電子商務進入農村,便利農民購物,既可解決農村居民現實需要,也可帶動地區內需的實現,本是一件好事。但好事必須用妥當的辦法來做,不能隨便採用行政命令的方式。

在法律上,公權力機構沒有法律授權,不許做就是不許做,內容和數量並不是根本問題。

該地相關負責人在辯解時,還斤斤計較於工作人員淘寶購物上花費了多少金額,據說縣人大辦29名機關工作人員,網上購物總消費金額為9600元。如此專注於細枝末節,只能說明相關領導缺乏法治觀念,更缺乏法治思維。

面對中國經濟下行的趨勢,李克強總理多次強調“簡政放權”,要求“凡是市場能辦的,就交給市場”。淘寶要有能耐,打入農村自然不在話下,何勞縣人大起勁?如果不能,人大再起勁,也於事無補。縣人大真以為幫著熱鬧一把,就可以讓淘寶贏得了農村的廣闊市場?

從過往經驗來看,一些企業憑藉政府關係,動用行政力量,走強制消費的道路,既不利於全國統一市場的建立,也不利於自由競爭的市場秩序的維持,更不利於企業自身的發展,縣人大逾越立法的職權,強行介入市場之際,難道真以為自己能幫上許多忙?

一個縣人大機關再起勁,也動員不起來多少購買力,即便29個工作人員都足額完成指標,也不過區區2.9萬元,在動輒以億計的電子商務的汪洋大海中,連個水泡都算不上。照此來看,縣人大的所為可能只是上下齊動員的一個小插曲而已。

眾所周知,人大作為立法機構,承擔著監督政府依法行政的職責,自己尚且知法違法,那麼,如果全縣範圍的各種行政攤派真的發生,又有誰來監督?

“看得見的手”閒不下來是一個老問題,從中央到地方正作出艱鉅的努力。在這樣的背景下,國民希望,各級人大機關更多地發揮限制行政權力濫用的職能,確保中央決策得到地方政府不打折扣的執行,而不是自己也成為一隻“閒不下來的手”,徒增簡政放權的阻力。

(作者為上海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本文原載於2015年10月26日北京日報,原標題為《切勿遇事就以公文開道》

來源:北京日報 | 作者 顧駿

流程編輯: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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