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鮑毓明突然發文質疑“養女”撒謊,“10問韓某”直擊要害!如何評價?

姿態遊戲解說


鮑某是個律師,就算身高1.7、一百來斤,但是她是未成年人,為什麼還要上?為什麼不能只上她媽或其他成年人女性以及成親,為什麼要上一個未成年人,並且是一個年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剛好過了不管是否自願就可以定罪的年齡,這足以說你就喜歡未成年人,甚至可以想象,假如11,12歲發生性關係,不違法,鮑某甚至在年滿11,12歲的時候跟這些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但是未成年人因其閱歷能力以及當時的環境,無法反抗,難逃過一劫,可能就因為自願,包養,戀愛,這些字詞讓鮑逍遙法外,讓受害人無可依靠,苟延殘喘活著,沒有希望,受害者有罪論。

報案被撤案,說明她可能不是自願,但由於鮑某,能力太強,不知背後過硬,還是懂法利法避法,只能確實厲害。

不管判不判刑,法律一定要修改,保護全體未成年人利益,避免再次有人轉空避法,肆意妄為,傷害更多年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因為誰也不知道下一個受害者是誰,可能是我們的親人、鄰居、朋友,所以需要我們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呼籲修改法律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南宮晨


五一長假第一天,性侵養女案主角鮑毓明再次發微博十問養女韓某,從這十條中,我們大概可以梳理出以下要點:

  • 1、兩人見面時,韓某並非像她自己描述的瘦小!

  • 2、否定當初跟韓某媽媽相親的說法!
  • 3、對方謊造時間,目的是判自己強姦幼女罪!
  • 4、從未待韓某來北京上學!
  • 5、第一次報案時間是16年6月!
  • 6、17年6月才買房,8月韓某第一次來煙臺!
  • 7、認識自己時,韓某就已經失學!
  • 8、從沒綁過膠帶,從沒限制對方使用手機!
  • 9、從未說過威脅殺其母親的說法!
  • 10、19年曾要求自己送訂婚鑽戒!

本案件最終會走向何方?目前誰更有利?

鮑毓明在這一時機發出這十問,當然是為了案情的發展會朝著對自己有利的方向發展,但是目前來說,還只能說是鮑毓明的一面之詞,畢竟他說的到底是不是事實必須要拿出證據來證明,空口無憑,那麼女孩一方也完全可以一一反駁!


所以說現在就判斷孰是孰非,還是太早了,不過不得不說,鮑毓明發布了這篇微博,一定會為自己爭取到不少的主動權,現在就要看女孩一方是否有實際的證據來一一反駁!


到底本案會走向何方,關鍵是什麼?

說實話,自始至終,我都不認為女孩或者鮑毓明是本案的關鍵,恰恰有一個可能被我們忽略的人,更有可能最後會左右本案的走向,這個人就是女孩的母親!


我們不妨想一下:

1、為什麼會把女兒交給陌生人:

女孩的母親為什麼會放心的把未成年的女兒交給一個網上認識的陌生男人?這不符合常理!

2、女孩的母親到底跟鮑毓明什麼關係?

按照女孩的說法,鮑毓明一開始是相中了自己的媽媽,而鮑毓明則斷然否認兩人有這一層關係!

3、女孩的媽媽到底怎樣的一個人:

我們知之甚少,那麼很有可能背後隱藏的我們不知道的事情就會越多,這也很有可能會成為決定本案走向的關鍵!

所以說,我寧肯認為鮑毓明的微博十問只不過是煙霧彈,或者是冰山一角,本案的複雜程度遠非這樣的十個問題所能涵蓋,到底最終結果如何,未來的重點在於兩點:兩個人的說法是否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自圓其說;女孩母親在其中到底扮演了什麼角色?恐怕只有這兩點我們完全弄明白了,這個案子才會最終大白於天下!


葛老師教育新智匯


三七開!女孩和她的母親,有企圖、有預謀、有步驟地實施敲詐,佔70%!律師擋不住母女倆的色誘,沒把褲帶紮緊,上了不該上的人,佔30%!所有的所謂“強姦”,並非女的一口就可以咬定的。這個一百多斤、一米七的女孩,已經足以打動律師。這些已經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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