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區裡的“活”執行一一石峰法院“今天我當班”採訪活動側記

3月1日,是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的“今天我當班”體驗採訪活動的最後一天。這一站,採訪團一行來到了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法院。

石峰區是地處長、株、潭“金三角”前沿,擁有田心高科園、清水塘循環經濟工業區兩大國家級工業園區,擁有南車株洲電力機車研究所有限公司等一批知名科研院所。石峰區人民法院就座落在該區銅藕路106號。

不遠千里,為企業追回千萬執行款

上午9時許,走進石峰法院執行局局長王健的辦公室,剛想和他寒暄幾句,不料,他還未落座,幾名當事人就走了進來。

“王局長,你好!我們是株洲某上市公司派來領取執行款的。”一名短髮女子笑容滿面地對王健說,同行的還有一名捲髮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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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辦理完相關領款手續後,作為申請執行人代表的兩名女子連連向王健表示謝意,並送上了早已準備好的錦旗。見有記者在場,二人急忙向我們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原來,一個多月前,石峰區法院受理了一起訴訟標的達1500萬元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原告為株洲本地一家上市公司,被告為青海省湟中縣的某大型國有企業。

案件受理後,原告公司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依法作出了保全民事裁定書,並凍結了被告公司名下的銀行賬戶。因被告公司銀行賬戶的金額遠未達到1500萬元,原告公司請求法院派出工作人員前往青海湟中,現場查封被告公司生產的鋁錠產品。

今年1月11日,法官抵達青海。1月13日,法官對被告公司9828塊鋁錠產品進行了查封。見產品被查封,被告公司急忙打款1500萬至指定賬戶,希望法官解除查封。法官查賬確認屬實後解除查封,至此,案件順利保全。

目前,該案已經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於2月25日再次跨越1800餘公里,奔赴青海,順利保全,將該筆鉅款劃撥回法院,並執行款轉付給申請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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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這是我們的職責所在。”面對當事人一遍又一遍的感謝,王健表現得從容而淡定。

“活查封”遊輪,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兩位申請執行人走後,一直站著的王健並沒有坐下休息片刻,而是一邊將幾本案卷拿在手上,一邊大聲招呼執行局的工作人員:“請大家速到會議室集合開會。”

“在執行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採取執行措施。執行行動中要注意行車安全,遇到突發緊急情況,及時上報並且按照預案處置。”簡短的會議後,王健迅速和同事一道外出執行。

工業區裡的“活”執行一一石峰法院“今天我當班”採訪活動側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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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首先要去株洲市地方海事局送達有關協助執行文書,並進行協調。”王建告訴我們,針對被執行人要申請一條旅遊線路這個事情,法院和海事局進行了充分溝通,決定允許被執行人使用、經營被查封的遊輪。今天要送達一個函給海事局,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該院執行局政委張劍介紹了案件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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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三年前,周立(化名)因從事經營活動,資金週轉不靈,向王凱(化名)借款100萬元,借款期限為一個月,雙方約定到期歸還本金及利息。擔保人為袁某及株洲市某旅遊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當時的袁某是該公司的股東之一。到了約定期限,周立尚欠32.2萬元借款未還。無奈之下,王凱向石峰區法院起訴。 法官主持雙方調解,當時達成了一致意見,周立欠王凱的32.2萬元借款,由袁某於2017年11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如到期未支付,由株洲市某旅遊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於2017年12月10日前向原告付清。如到期均未支付,則由被告三方共同承擔償還責任。然而,到了約定時間,對方卻沒有向王凱支付一分錢,並以種種理由推脫。無奈之下,王凱於2018年11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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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法官發現,株洲市某旅遊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賬戶上沒有任何財產可供執行。2019年2月,王凱向法院提供該公司的財產線索,該公司名下擁有兩艘觀光遊輪。得知該線索後,2月3日,王健帶領執行局工作人員迅速趕赴株洲市地方海事局查封遊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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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之前查詢了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及兩個債務人名下均無財產可供執行,只有擔保人旅遊公司名下有兩艘遊輪。”到達海事局後,王健立刻安排了同事和海事局進行交接,出具了法院的函。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十二條,對被執行人的被查封財產進行“活查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執行工作中規範執行行為切實保護各方當事人財產權益的通知》也要求,對能採取“活封”“活釦”措施的,儘量不“死封”“死扣”,對有多種財產並存的,儘量優先採取方便執行且對當事人生產經營影響較小的執行措施。

什麼是“活查封”?據王健介紹,“活查封”就是到查封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允許被執行人使用、經營,將查封標的交付給被執行人,而不是進行扣押。但是,禁止被執行人將船舶轉讓或擅自抵押,最大程度發揮查封物的使用效益,產生的經濟效益用來償還債務。“因為我們從根本上是為了解決債務,而不是為了查封它。在不損害債權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還是要為民營企業的發展保駕護航。”

“我們和被執行人進行了溝通,讓他主動申報財產,並且和海事局進行了銜接,如果他這條航線獲批了的話,海事局會告知法院。”王健告訴我們。

隨後,王健一行又馬不停蹄趕到湘江邊,在遊輪上粘貼查封公告。

“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指令你單位負責保管。在保管期間允許你單位繼續使用,但不得擅自處分、轉移、隱匿、損毀該財產,否則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你是否聽清楚了?”王健拿出事先準備好的保管財產通知書和查封財產清單,向被執行人解釋,讓他確認後簽字。

“如果每個月沒有及時償還欠款,就是拒不履行,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王健強調。

“對於法院的做法,你怎麼看?” 我問譚某。

工業區裡的“活”執行一一石峰法院“今天我當班”採訪活動側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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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夠接受法院做出的決定,因為他們採取的活查封這種措施讓我們可以一邊還債,一邊營利,對企業的發展是有利的。”譚某表示等航線正式運營後,盈利的收入會優先償還債務。

等譚某簽好字後,王健又指導執行人員將通知書分別貼到了兩艘遊輪的艙門上。

工業區裡的“活”執行一一石峰法院“今天我當班”採訪活動側記

查封完遊輪已是中午。回到法院匆匆吃完飯,來不及休息,王健又立刻帶著同事趕往株洲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辦理協助執行事宜。

為涉企重大案件開闢綠色通道

據石峰區法院院長劉新文介紹,石峰區企業較多,相應的,涉企執行案件也多。針對涉企執行案件,石峰區法院緊緊圍繞全區發展大局優化執行工作,加大涉執企業執行力度,積極主動幫助企業回籠資金,追回債權,為全區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對於涉企重大案件,構建綠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為企業實現債權、挽回損失。

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該院共執結涉中車株洲電力機車研究所等重點企業案件27件,標的逾2.4億元。

除此之外,石峰區法院在“決勝執行難”執行攻堅戰中,加大對追索勞動報酬、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土地糾紛、相鄰權糾紛等涉民生案件執行力度,不斷創新執行工作方法,讓申請執行人及早實現執行權益,讓困難群眾感受到司法溫暖。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共執結涉民生案件1262件,執行到位金額3611.7萬元。

當問及從事執行工作累不累時,王健微微一笑:“說不累,那是假的。但是執行工作需要我們,當我們看到通過自己的努力為申請執行人追回了執行款時,我們的內心倍感欣慰,歸屬感和獲得感進一步增強。”

我們即將返程的時候,王健正帶領執行法官到銀行要求協助執行,強制激活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的銀行帳戶,並將該筆款項劃撥至法院,交付給申請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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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執行法官們忙碌的身影,我的眼眶不禁溼潤了,他們也有自己的家庭需要照顧,可是為了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他們舍小家為大家,犧牲了無數個節假日,夜以繼日地拼搏奮鬥。這是怎樣一種無私的精神?

“時代是出卷人,我們是答卷人,人民是閱卷人。”對執行法官來說,每一個執行案件就是一場嚴峻的考試,他們絞盡腦汁、拼盡全力寫出最佳答案,最終接受申請執行人的檢閱。向平凡而偉大的執行法官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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