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齊鋰業:公司及公司相關子公司與銀團已簽署《展期函》

中證網訊(記者 康曦)天齊鋰業11月30日晚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境內銀團貸款項下的A類貸款13億美元和境外銀團貸款餘額5.84億美元,合計18.84億美元已到期。11月30日,公司及公司相關子公司與銀團已簽署《展期函》,銀團同意將上述貸款自到期日起展期至以下日期之中的較早者:(1)2020年12月28日;(2)銀團代理行確認簽署的《修改及重述的貸款協議》生效。《展期函》項下的展期將在銀團代理行書面告知銀團和公司其已收到由公司及相關子公司簽署妥當的擔保、保證確認及補充函、相關公司授權文件等時生效。同時,公司須在2020年12月10日或之前按現行適用利率支付相關貸款人要求的未付利息等。

天齊鋰業表示,公司與銀團正在就《修改及重述的貸款協議》的關鍵條款進行進一步積極磋商,如本次《展期函》項下的展期生效條件不能成就,則前述併購貸款無法展期至2020年12月28日;如最終未能簽署《修改及重述的貸款協議》,則前述併購貸款的進一步展期無法完成,可能導致併購貸款違約,進而引發債務交叉違約等風險;並引發罰息、違約金和滯納金等支付義務,也可能面臨訴訟、仲裁、銀行賬戶被凍結、資產被凍結或處置等風險,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和業務開展,增加公司的財務負擔和資金壓力,並對公司本年度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