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加缪的《局外人》

这本书非常晦涩,读完一篇后,有3个主要疑问:为何要塑造一个冷淡孤僻、无奋斗精神甚至庸庸碌碌的主人公?他为何如此“草率”的杀死阿拉伯人?他为何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内心不能接受上帝?

其实要读懂《局外人》,一定要先理解加缪的荒诞派哲学体系。它体现在3个维度:

关于死亡:人的死亡是绝对的,死亡让人意识到生命脆弱、人生痛苦,它毁灭了生命中任何“基本的确定性”,这种宿命论代表着荒诞本身。

关于存在:人在面对艰难而机械的现实生存的时候,每天都要按照固定模式来生存,必然要产生出我为什么要这么生活,可是偏偏人就是不能以其它方式生活,必须要以现在的方式生活,于是存在的荒诞感产生了。

关于与世界的联系:人对明晰、理性、和谐、均衡的渴求与世界的神秘难解、非理性的实际境况之间有一鸿沟,世界对人永远是关闭的,人已感觉不到自己是世界的一个部分,存在感亦不复存在,内心充斥着莫名的孤独感,虚无成为荒诞的尽头。

加缪对主人公默尔索的塑造就是典型的荒诞性人格—对现世冷淡困惑,对未来毫无期待,他枪杀阿拉伯人竟是因为太阳照射产生的紧张情绪,这些本身就具有一定的荒诞感。而默尔索杀人之后的整个辩护审判过程毫不遵守法律的客观意志和被告的基本诉求,检察官以默尔索在母亲葬礼冷漠的表现为由,将绝对的道德高度渗入到司法体系,将失误杀人的默尔索判定为十恶不赦的恶魔,并立即决定死刑。默尔索真正的成为了“局外人”—他未被公平对待,他的个人意志未被充分尊重,他的审判结果早已注定。

《局外人》细细品读起来,可能会让人觉得缺乏逻辑性,默尔索的罪和无辜并不是最重要的,它仅是做为一个背景而存在,加缪真正要体现的是“反抗”。默尔索在监狱中开始自我意识的觉醒,他的那一枪打破了以往生活的和谐平衡,他理解了生命的荒诞,具有独特的精神与人格,他开始只忠于自己,要做“最安静的绝望者”。最后他不得已与神甫激辩对抗,坚决拒绝神甫的宗教招安,猛烈抨击司法体系的不公正,坚持自己掌握的真理,打破以前沉闷的外壳,将郁积的情绪爆发,他深刻认识到人的生命荒诞性的同时,也不得不承受人类世俗和社会意识形态荒诞的致命压迫。

理解荒诞主义的人决定从一个燃烧而冰冷、透明而有限的世界中汲取自己的力量。加缪从“荒诞”这一基本信念出发,在《局外人》中将主人公默尔索由法律上的死宣判为哲学上的生。

“我一直认为,这个世界并无超凡的意义。但我知道这世界上的某种东西是有意义的,那就是人,因为人是唯一提出了生而有意义的生灵。在这个世界上至少存在人的真理,而我们的任务是赋予这个世界以理智,同其命运抗争”。这是一种在面临痛苦和死亡的情况下肯定生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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