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偽造1300萬元存單裡面只有100元,妻子真取錢卻露了餡

近日,南京一女子拿著1300萬元存單去銀行取錢,卻被告知裡面只有一百元。民警調查後才發現,原來,為了在妻子和家人面前可以有“面子”,顯示自己很有能耐,該女子的老公找人做了個假存單,妻子真取錢卻露了餡。目前這名男子已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丈夫偽造1300萬元存單裡面只有100元,妻子真取錢卻露了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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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真是“人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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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偽造1300萬元存單裡面只有100元,妻子真取錢卻露了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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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銀行存單,被判拘役五個月!

為獲取非法利益,王某偽造銀行存單,自以為能瞞天過海,結果伎倆被戳穿,還因犯偽造金融票證罪,被駐馬店市遂平縣法院依法判處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2018年,家住遂平縣的王某比照銀行存單偽造了一份內容相同的假存單交給家人。2019年2月,王某的家人持假存單到銀行辦理取款業務時,被銀行工作人員發現並報案。案發後,王某於2019年8月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隨後,遂平縣檢察院以被告人王某犯偽造金融票證罪向遂平縣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判決生效後,現被告人王某已服刑完畢,但仍未繳納罰金,該法院刑事審判庭將此案件移送至執行局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王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限制消費令等相關法律文書。同時對其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並對其名下的銀行卡賬戶進行凍結,發現其賬戶餘額並不足以扣劃。考慮到當前仍處於疫情防控關鍵期,為避免人員聚集,執行法官及時轉變工作方式,藉助微信、電話等非接觸辦案模式開展執行工作,執行法官多次電話聯繫被執行人王某,向其詳細講解了特殊時期的執行政策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面臨的風險。在執行法官堅持不懈的釋法明理下,王某最終表示願意履行。今年3月26日,被執行人王某將罰金打到法院賬戶後,該院解除了對其限制高消費等強制措施。至此,該案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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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是指採用各種方法制造假金融票證,或者篡改、變動真實金融票證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偽造假存單,看似只是一時的錯念,實則是對司法權威的褻瀆和對法律底線的挑戰,最終換來的教訓極其慘痛。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 荔枝新聞 網友評論 大河客戶端

流程編輯:TF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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