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日记、来往书信、小区出入证…和疫情有关的这些物件,将有机会成为国家馆藏记录历史!

为更好记录和保存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共克时艰的真实历程和生动场景,湖北省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档案资料。

抗“疫”日记、来往书信、小区出入证…和疫情有关的这些物件,将有机会成为国家馆藏记录历史!

这些内容或物件都可被征集

1、反映疫情防控期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抗击疫情的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和各类实物等。特别是反映医务工作者(含援鄂)、疾控人员、社区(村)工作者、交通战线工作者、公安干警、科研工作者、下沉党员干部、志愿者、普通群众等抗“疫”一线人员的工作资料、工作照片、工作视频、心得体会、抗“疫”日记、来往书信、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志愿服务凭证、捐赠物资凭证、登记表、小区出入证、献血证、慰问信、感谢信、锦旗、袖标、横幅、防护用品、宣传资料、科普材料等。

2、反映疫情期间市民居家生活和工作、企业生产(含复工复产)及城乡面貌等文字材料、照片及视频资料。

3、反映疫情期间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或个人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等。

4、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作品和出版物,以及音乐、书法、绘画、篆刻、雕塑等艺术作品。

5、其他能够反映抗击疫情工作,具有历史价值和特殊意义或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这些问题您需要重点关注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主题突出,健康向上。

2、载体形式可多样。照片或图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创、原件。

3、所提供的档案资料请注明捐赠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并附上简要内容说明,包括作者(或拍摄者、责任者)、时间、地点、人物、内容介绍及背后的故事等信息。

4、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5、对自愿捐赠档案资料的机构和个人,本馆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馆登记手续,并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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