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

此次新闻发布会将对2020年生态环境局第一季度空气质量情况、主要工作开展情况、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土壤处环境管理工作、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置情况、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六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发布。

一、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作情况

(一)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2019-2020年秋冬季(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全市各级各部门狠抓各项攻坚措施落实,秋冬季空气质量大幅改善。

从浓度看,我市PM2.5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在“2+26”城市排第15位,同比进步5个名次;在省内“2+26”城市中正排第2位。

从改善幅度看,我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19.3%,超额完成下降6%的目标,改善率在“2+26”城市排第7位,同比进步13个名次;在省内“2+26”城市中正排第2位;其中10月份PM2.5浓度和改善率在“2+26”城市排名双第一。

从重污染天数看,秋冬季重污染天数14天,同比减少20天;秋冬季优良天达到108天,同比增加21天;自开展秋冬季攻坚以来,优良天数达到历史新高,特别是消除了严重污染天气,取得历史性突破。

各县(市、区),开发区均完成秋冬季PM2.5下降率、重污染天数等各项指标。其中,PM2.5浓度排名中,县市组中排名前两位的为上街区、登封市;城区组中排名前两位的为管城区、经开区;重污染天数排名中,县市组中重污染天数最少的前两位为上街区、登封市;城区组中重污染天数最少的前两位的管城区、经开区。

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大幅改善,除臭氧外,5项污染因子浓度同比大幅下降,其中:PM2.5平均浓度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PM10平均浓度9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9%;二氧化硫平均浓度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6%;二氧化氮平均浓度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3%;一氧化碳浓度1.6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7%。优良天数达到51天,同比增加15天,增加16%。综合指数同比下降24.6%,1、2、3月份月度空气质量排名及第一季度空气质量排名均退出168城市后20位。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一是积极推进产能压减工作,关停河南隆鑫水泥、郑州长城水泥2家企业,压减水泥产能66万吨;转移炼钢产能95万吨;协调转移置换电解铝产能33万吨。

二是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排查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11家,其中金杯塑粉等3家关闭退出企业已经停产;通达中原等5家就地改造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改造任务;其他转型转产和退城入园的企业按要求在积极推进。三是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登封市集聚区、马寨集聚区、上街装备集聚区、新密市集聚区、新港集聚区、中牟汽车集聚区等6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制定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按计划实施大气攻坚环境集中整治。对全市一星级及以上产业集聚区内46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分类评价工作,最终评价出A类企业66家,B类企业364家,C类企业38家,稳步推动C类企业转型升级或退出集聚区。

2、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一是严格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据初步统计,2019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总量约2005万吨,同比削减约168万吨,比2015年下降30%以上。2019年全市燃煤电厂煤炭消费总量约1807万吨,同比削减约146万吨。二是提高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2019年外电入郑192亿千瓦时,完成全年170亿千瓦时目标任务;中牟县豫中储气中心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已完成164个行政村以上的电网改造工作;荥阳飞龙顶风电项目工程,风机桩基完成21台,吊装完成17台,首台风机已并网发电。其他风电项目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三

是加快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新增集中供热面积760.96万平方米,新建管网总长度68.41公里,改造老旧热网50.24公里,新建、改造换热站35座,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

3、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一是积极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郑州铁路枢纽总图规划(2016-2030年)》获批;启动陇海外绕线、郑州站普客及配套设施搬迁工程前期工作;完成了《小李庄站区总体规划研究》招标工作;将郑州铁路占杨、薛店、关帝庙物流基地用地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国家成品油储备能力建设737处工程铁路专用线项目正在向省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手续,预计2020年下半年开工建设;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专用铁路项目,正在推进前期要件办理工作。

二是持续开展车辆更新工作。2019年度共办理注销老旧车辆12221辆,其中,大型汽车2532辆,小型汽车9682辆,低速车7辆,新增1000台新能源公交车和80台新能源环卫车。新建直流充电终端1618个,累计达到5821个,可服务新能源车辆4.65万辆。

4、强力推进“三散”污染治理

一是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发现“散乱污”企业330家,取缔321家,升级改造3家,搬迁改造6家,2019-2020年秋冬季期间,全市共检查黑加油站736座次,对新发现的5个黑加油点及时进行了查处取缔,全年累计查处非法售油流动加油车789辆,查扣油品354.6吨,其中劣质油227吨。二是加快推进“双替代”供暖任务,全市“双替代”供暖共完成69586户,其中电代煤67586户,气代煤2000户,已全面完成2019年洁净型煤“双替代”目标任务。三是开展散煤污染专项整治,11月6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划定“禁煤区”的通告》,对市内八区全域划定为“禁煤区”,各县(市)、航空港区、上街区除偏远山区外,其它区域全部划为“禁煤区”。2019-2020年秋冬季,共计排查问题23处,下发通报7次,对问题责任单位扣减财政预算共计820万元。四是全面提升散尘污染治理水平,推广安装“郑州市扬尘污染防控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智慧化工地建设,对重点民生工程和守法诚信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分级分类管理,最大限度的支持工程建设,评选出103个绿牌工地,起到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五是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推进联合执法,打击违规清运车辆,秋冬季以来,共检查建筑渣土车8088台,共查处车辆526台,已结案的497起,共计罚款415.65万元,累计对27家清运公司进行信用扣分1305台次。

5、加强面源污染控制

一是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结合生态环境部卫星监测数据,经河南省、郑州市两级督查组“双核实、双反馈”,郑州市秸秆禁烧完成 “零火点”目标任务,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7%。二是严格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全市共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治安案件258起,开具大罚单5起,治安拘留89起,罚款164起,共计21万余元,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1256件。三是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对全市餐饮服务场所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使用、清洗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秋冬季以来共督导检查餐饮场所5781家,发现问题924家,下达督查通知书213家。四是强化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在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行动中,共停产露天矿山41家,关闭矿山46家,提升现有矿山开采管理水平,建成绿色露天矿山7家,已完成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生态修复24处。

6、全面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

全面实施非电行业、工业窑炉、锅炉、挥发性有机物、铸造行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持续减少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截至目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治理项目共完成12277项,其中,非电行业提标改造完成71家,工业锅炉综合整治完成401家,工业窑炉专项治理完成3897家,VOCs深度治理完成1427家,工业企业无组织治理完成6411家,铸造行业深度治理完成70家。

7、大力做好高排放移动源污染控制

一是严厉查处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超标等行为,秋冬季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测车辆65246台次,对1976台超标车辆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全市共上门抽测车辆4443台次,依法对85台超标车辆限期整改和处罚,遥感监测抓拍车辆272.2万辆次,其中柴油车20.6万辆次。二是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管控,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工业企业、批发市场、建筑工地等用车单位必须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车辆进行运输,逐步使国四柴油车退出我市北四环-绕城高速区域内的运输市场。持续推进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安装工作,已对125家重点企业安装门禁系统。

三是强力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秋冬季以来共巡查各类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和物流场所4950家,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9557台,抽检油样2325个,挂牌9060台,对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44家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共计罚款29.5万元。

8、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一是实施差别化管控,按照民生优先、科学精准、绿色引领、差别管控的原则,严格落实“绿色调度”和差别化管控。完成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结合源清单数据、二污普数据和全省执法检查反馈数据,共7774家涉气企业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其中红色预警豁免1438家,橙色预警豁免3881家,黄色预警豁免5719家。施工工地方面:在全市4147家施工工地中,对1285家应急抢险工程、民生工程(其中一类民生工程279家、二类民生工程591家、三类民生工程415家)、103家绿牌工地实施差别化管控。二是加大重污染天气执法力度,秋冬季以来,市督导组共查处各类环境污染问题2063个。问题最多的三个县(市、区)分别为金水区215个、经开区184个、荥阳市180个。

2019-2020年秋冬季,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中央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的渴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2020年,我市将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统揽,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中心,以“三调整一加强一整治”为主线,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全力以赴,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新冠肺炎疫情环境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医疗废水监管督导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对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等定点医院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相关记录管理等情况开展督导工作,并通过电话、微信、现场等多种形式,督促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的自查。自1月26日以来,组织全市环境监察部门持续对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医院进行监管,支队本级实施督导,坚持日报告。截至目前,共检查督导定点医院764家次,发热门诊医院及隔离点1070余家次,有力保障了医疗废水的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支队对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地表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督导,督导污水处理厂82家次,饮用水水源地25次。

(二)开展复工复产企业服务帮扶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有关规定,为切实帮助符合标准的工业企业迅速复产复工,践行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的工作理念,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监管执法工作。2月27日以来,支队组织全市环境监察部门以远程监控、通讯提醒、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水泥、耐材、碳素、商品混凝土、电解铝、刚玉等六个重点行业复工复产企业等进行服务帮扶,确保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等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共上门开展执法、服务、帮扶企业2370余家次。同时,支队对监控异常企业现场督导。依托每日在线监控、用电监管等监控平台,组织人员对反映的异常企业进行从现场督导。已现场督导疑似问题企业30余家次。

(三)启动黄河流域专项执法行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解决黄河流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根据省厅《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市支队牵头开展了郑州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成立了郑州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郑州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下发至沿黄流域的涉及的县(市区)。依据行动方案,目前沿黄县市区已经将黄河干流堤内区域排查完毕,一级支流区域排查基本完成,正在梳理汇总资料。同时,开始对黄河干流区域开始实施无人机航测。

  三、土壤处环境管理工作

2020 年是全面落实“土十条”和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郑州市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收官之年。2020年郑州市土壤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将继续围绕全市生态环境建设中心任务,以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方案为抓手,深入实施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保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力争有所改善。现就第一季度土壤环境管理工作通报如下:

(一)全面完成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评估。2019年,郑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和饮用水水质安全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逐渐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全面完成了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预防、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等31项重点工作,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控制。获得全省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次。

(二)系统启动2020年度郑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按照“持续打基础、全面建体系、着力控风险、创新争一流”的思路全面启动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1. 摸底数。在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建设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工作,掌握全市农用地、建设用地污染状况。2. 控风险。坚守土壤污染防范底线,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用地准入,建立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台账,做好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管理,确保全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3. 建体系。加快推进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平台,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支撑。4. 稳治理。本着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在完成省定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引入先进技术,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修复。5. 强保障。整合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力量、科技力量,建立市级土壤、农村、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库,统筹用好中央、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以项目为抓手推进重点工作。

(三)依法加强全市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在全市开展排查疑似污染地块,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严格用地准入,加强联动监管。对污染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评审工作。

(四)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对2019年97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复核,组织相关局委对各相关县(市、区)按照任务量,要求现场复核不低于30%、材料审阅100%的比例进行复核,截止3月31日,已完成四个县(市)20个村庄的现场复核及63个村庄的材料审阅。2020年计划完成59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 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争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五)开展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启动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6月底前建立全市农村黑臭水体详细清单台帐。8月底前确定我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方案。清单及试点的确定为全市后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打下基础。

(六)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严控畜禽养殖污染。各相关县(市、区)已按要求印发调整后畜禽养殖禁养区方案。

(七)科学谋划黄河流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抓黄河流域起步区及核心示范区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沿黄核心示范区及起步区共涉及161个村庄, 2020年底前启动80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50%。

   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郑州市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认真落实上级复工复产工作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凝聚工作合力,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建立健全2020年机动车污染防治复工复产工作机制,谋划各项工作方案,做到科学防范,坚持工作和防范疫情“两手抓”,“两不误”。

(一)强化路检路查,50个人工卡点联合执法严查柴油货车尾气超标行为

根据省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要求,继续加大柴油货车路检路查执法力度,四部门全天候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闯禁行、无通行证和不按照规定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以及使用不合格油品的车辆,联合执法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2020年1月至2020月3月,共检测车辆9668辆,对226台超标车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加入黑名单予以锁定;公安部门依据“6063”代码对119台超标车辆依法处罚。

(二)“双随机”开展停放地抽测专项执法

继续强化入户监督抽测。对物流园区、批发市场、工业园区、货物集散地等车辆停放集中的场所,按“双随机”模式开展监督抽测。对于不能够达标排放的柴油货车,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处罚力度,对于不配合抽检抽测工作或者以车辆是挂靠、在外地等理由推脱的现象,将把相关运输企业纳入征信体系,列入重点管控对象。2020年1月至2020月3月,我市共在24家重点企业车辆停放地抽测车辆566辆,对14辆超标车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加入黑名单予以锁定。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稳步开展

继续对市内施工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油品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复工复产的工地宣传和讲解非道路移动机械使同标准和相关政策,并对施工工地存在的困难进行排忧解难,力求在2020年的工作中谋划新举措,力求新提升。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全市(包括县市区)检查347家施工工地、工业企业、批发市场、物流场所,共检查机械1278台。

(四)持续强化固定遥感监测执法

充分利用已建成的10套遥感监测设备,对抓拍的超标车辆通知车主进行治理,同时将超标车辆信息推送给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29日,共抓拍检测车辆138.05万辆次,其中大车7.88万辆次,小车127.92万辆次。对一次超标的191台重型柴油车由生态环境部门以短信形式告知车主立即治理;对半年内同一污染物超标两次及两次以上或林格曼黑度一次超标的234辆重型柴油车,公安部门依据“6063”代码进行200元处罚。

五、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置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固化处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三定方案”工作职责,结合2019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坚持标本兼治、防治结合原则,突出重点,依法监管,强力推进我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金属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固体废物监管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组织协调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随着疫情发展,积极与市城市管理局、市卫健委对接沟通,提出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人员使用过的一次性口罩、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置等防控重点工作,进行统一规范,加强督导。

二是向市政府建议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主动协调指导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使医疗废物及时得到有效处置,明确任务,提出标准,指出方法,有效预防新冠病毒再次传染,在涉疫情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实现了“四专两避开”要求,今年第一季度,共妥善处置涉疫情医疗废物317吨。

三是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

四是根据《中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动员各党(总)支部和在职党员迅速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的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本处人员下沉社区卡点执勤,加入社区开展联防联控,认真落实市委“内防扩散、外防输入”防控举措,严防死守,为打赢防疫保卫战作出了贡献。

(二)飞灰处置项目建设工作

配合市城管局,指导我市建成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飞灰处置项目,从根本上解决我市飞灰出路问题。

(三)组织开展全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监管工作

印发《郑州市2020年度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要点》,指导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强力推进2020年度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化学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监管工作,落实好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现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及处置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事件。

第一季度共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40余件,由省厅审批转运。

(四)开展小微企业产生危险废物监管试点工作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工作方案》(豫环文[2019]245号)、《关于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若干生态环境政策措施的意见》豫环文[2020]5号)的通知精神,推进在我市开展对小微企业产生少量危险废物的收集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小微企业产生的少量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试点工作,坚决杜绝违法行为。

六、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7年5月27日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工作开展已经2年10个月,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直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严格按照《郑州市环境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郑环攻坚办〔2018〕115号)要求,扎实开展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工作。

(一)2020年1-3月工作开展情况

 1、受理情况:2020年以来,12369环保热线共接到举报线索6506个(含热线电话5633个,微信举报873件)。其中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线索1627个,其余为咨询电话或者不在受理范围内线索。经初步审核,全市符合有奖举报范围的194件,其中转市控尘办147件,市城管局25件,市生态环保局12件,市公安局6件,市散煤办2件,市商务局0件,市禁烧办1件,市园林局1件,市水利局0件,其他部门0件。

 2、兑奖情况:2020年1-3月,全市共落实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累计29件,发放奖金12060元(500元22件,1000元1件,5000元0件,10元线索奖6件)。

(二)2017年5月27日以来汇总工作情况

 1、受理情况:自2017年5月27日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开展以来, 12369环保热线共接到举报线索179387个(含热线电话148656个,微信举报30734件),其中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线索44847个,其余为咨询电话或者不在受理范围内线索。

 2、兑奖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落实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累计1868件(500元1298件;1000元40件;5000元13件;10元线索奖517件),共发放奖金759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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