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濟南市直及市內四區轉業幹部檔案分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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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濟南市安置的條件都有哪些?

按照《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中發[2001]3號)和《關於進一步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意見》(中發[2007]8號)文件要求,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軍轉幹部原籍或入伍地是濟南的;

2、軍轉幹部配偶隨軍前或結婚時常住戶口是濟南的;

3、已隨軍的軍轉幹部配偶,取得濟南市常住戶口滿2年的;

4、未婚的軍轉幹部其父母戶口是濟南的;

5、父母身邊無子女或者配偶為獨生子女的軍轉幹部,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戶口是濟南的;

6、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軍人且長期在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軍轉幹部,其父母原籍、入伍地或父母離退休安置地是濟南的;

7、軍轉幹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且配偶常住戶口或父母、配偶父母戶口或本人子女常住戶口是濟南的:自主擇業的;在邊遠艱苦地區或者從事飛行、艦艇工作滿10年的;戰時獲三等功、平時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的;因戰因公致殘的;

8、夫婦同為軍隊幹部,同時或一方轉業,任何一方的部隊駐地在濟南的;

9、未婚或者離異的軍轉幹部,可比照駐地軍隊幹部配偶隨軍條件予以安置。

二、濟南市安置辦法公示

我市嚴格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中發[2001]3號)及中央、省有關軍轉安置政策,嚴格落實安置計劃,堅持建立公開透明的安置機制。對符合進入市直部門和市內四區(歷下、市中、槐蔭、天橋區)安置的軍轉幹部實行考試考核的安置辦法,到其它縣(市)區安置的軍轉幹部,由當地黨委、政府負責安置。考試考核分3個階段進行。

1、量化賦分。由部隊幹部管理部門負責填報審核軍轉幹部量化賦分表,部隊轉業部門和地方軍轉安置部門依照其檔案記載進行復核,成績在部隊範圍內公示,並在網上公佈。

2、組織筆試。凡是列入安置計劃並符合到市直部門和市內4區安置條件的軍轉幹部,參加省裡統一組織的安置考試,入圍省直單位的軍轉幹部將不參加我市安置。

3、選擇去向。軍轉幹部根據安置計劃和考試考核成績,分團職、營職(含技術10、11級)、連排職(含技術12、13、14級)和技術7、8、9級4個層次,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選擇去向並現場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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