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商量!烤串不准用木炭等燃料

城区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

本报讯 (记者 冯通) 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获悉,4月起至5月底,城区将进一步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市区范围内的餐饮单位,必须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尤其从事烧烤的餐饮单位,将禁止使用各类烧烤炭、木炭等燃料,改用电、气等清洁燃料。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晋城市人民政府《晋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将进一步加强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

记者了解到,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时间从4月开始,5月底结束。为确保整治到位,市区范围内的宾馆、酒店、茶楼、餐厅、食堂等直接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必须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同时,各餐饮单位所安装的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获得国家环保产品认证(CCEP认证),油烟处理效率达到90%以上,并有出厂检测报告。

其中,各餐饮单位安装的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每个灶眼(产生油烟的灶眼)的处理风量必须大于或等于2000风量,灶眼上方必须有油烟收集罩,投影面积要大于整个灶台面,罩口下沿离地高度宜取1.8-1.9米,罩口风速不应小于0.6米/秒,油烟收集后经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另外,200座以上的大型餐饮单位和烧烤类餐饮单位要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并和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值得注意的是,从事烧烤的各餐饮单位,将禁止使用各类烧烤炭、木炭等燃料,改用电、气等清洁燃料。

据悉,逾期未完成整治的餐饮单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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