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高院發佈2019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件

甘肅經濟網蘭州訊(新甘肅·甘肅經濟日報記者 蘇 葉)4月16日,省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了2019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件。

2019年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件評選活動開始以來,共徵集到院機關各部門、各中院及基層法院推薦2019年度審、執結的117件優秀審判執行案件參與評選。評選過程嚴格按照《甘肅省法院十大案件評選辦法》進行,最終確定刑事類3個案件,民事類3個案件,行政類1個案件,執行類2個案件,環境資源類1個案件。這些案件都具有很強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有的案件社會影響力大、社會關注度高;有的案件審判效果好,對同類案件審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參考作用;有的案件標的大,社會效果、法律效果好;通過典型案件的發佈,以案釋法、釋法明理,更好地推動法治文明,為法治甘肅建設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十起案例是:北京市豐臺區源頭愛好者環境研究所訴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蘭州分公司環境汙染責任糾紛;董某等38人詐騙案;胡鑫、胡剛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徐某麟搶劫案;中國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肅省分公司與甘肅某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蘭州某商貿有限公司訴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行政處罰上訴一案;某酒股份有限公司與李某洪、李某厚、朱某強侵害商標權及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涉某學生公寓執行案;甘肅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袁某美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支行與內蒙古某煤集團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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