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于你的房贷!

3月1日起,所有人的商业房贷利率都可更改!具体操作流程来了

2月29日,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均发布通告:银行所有存量房贷利率的计价方式转换为“LPR+点数”或者固定利率模式。办理时间从3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这意味着,存量房贷将完成“锚”的切换。

央行:3月起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

一、转换范围

2020年1月1日前,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贷款(除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外),均需进行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选择不转换。

二、转换时间

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333.jpg

三、转换规则及渠道

自3月1日7时起,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申请办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除扶贫小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外)定价基准转换。为减少人群聚集,央行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再行开放线下受理渠道。

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式(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利率值固定不变。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期执行利率值。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当期执行利率值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等于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转换日加点数值之和。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转换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若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期执行利率值。

四、申请流程

▼线上渠道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手机银行:登录手机银行,点击“贷款”,选择“转换LPR利率”按提示进行申请。

网上银行:登录网上银行,点击“贷款管理”,选择“利率转换”按提示进行申请。

如有疑问,请致电95566客服电话或当地中国银行网点。

工行:8月31日前可转至LPR

转换范围:

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贷款(本公告所称个人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商用房贷款、经营用途个人金融资产

▼以下贷款可不转换:

(一)剩余贷款期限不足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即原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早于下一次重定价日的贷款。

(二)循环期限已到期且剩余贷款期限不足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循环贷款。

(三)固定利率贷款。

(四)经与公积金中心协商不转换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性贴息贷款。

转换规则:

(一)定价基准。经银行与客户协商一致实施定价基准转换的,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贷款期限确定,原合同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内的,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原合同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二)加点数值及利率水平。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上一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

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外的其他个人贷款,参照个人住房贷款规则进行定价基准转换;其中,存在分次提款、循环情形的,对尚未提款的部分,转换后的当期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转换前利率。

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三)重定价方式。定价基准转换的同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