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奸是罪名,還是汙名,給人加漢奸稱呼,要負法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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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宣揚正義的!不是保護邪惡的,誰投機誰得利,誰賣國誰光榮!還要法律幹嘛?人間正道有正義!做了虧心事就要有懲罰,道德上的,法律上的,對邪惡說不,就是保護了正義!我正義我光榮!誰邪惡誰可恥……就要站在道德高地把邪惡消滅在陽光下!


後來怎樣666


罵漢奸這種事,不要拿憲法和法律來扣帽子,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愛國家愛民族是對大眾的高道德要求,是民族自我認同的基本表現!你罵了祖宗也許法律管不了,但是道德道義不允許!法律也許管不了道德範疇的牛鬼蛇神,卻不能反過來約束有道德訴求的人民群眾!所以,這些牛鬼蛇神可以背叛民族,我們也可以罵這些牛鬼蛇神漢奸走狗。在道德範疇,我們應該有大是大非的概念,對數典忘宗的行為進行批判和踩踏!


黑桃K的理想主義


“漢奸”一詞具有中國特色,是國人對於為了一已私利不惜出賣、損害國家利益以討好、獻媚外國的中國人的稱呼。“漢奸”不是罪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罪刑法定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而《刑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之中並沒“漢奸罪”的規定,所以“漢奸”不是罪名,當然對於其行為已經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危害國家安全,觸犯了《刑法》規定的“漢奸”根據其觸犯的《刑法》條文,分別以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國防利益罪等罪名予以懲處。


“漢奸”是汙名,其目的在於損害他人的名譽,給人加“漢奸”稱呼,如果名不符實則可能構成侮辱、誹謗罪,如果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行為人則有可能因侵害他人名譽而承擔民事侵權賠償責任。


網絡是也是法治之地,一個人的行為是否達到“漢奸”的條件自有公論。


一句話與大家共勉,“網絡雖自由,發言須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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