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男孩殺人事件:他還是個孩子,千萬別放過他

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近來爭議很多,要不要重罰?未成年人保護法到底保護了誰?成為大家討論的焦點。


01


2020年4月14日,安徽一村民報警稱自己10歲的女兒楊某婷疑似走失。警方迅速展開排查和搜索,懷疑女孩已經被害。


4月17日晚,警方將嫌疑人楊某某捉拿歸案,他對殺害楊某婷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而他,只有13歲。他還是受害女孩的親堂哥。


13歲男孩殺人事件:他還是個孩子,千萬別放過他


據悉,楊某婷是由父親撫養長大的,靦腆老實。案發當天父親外出做工,奶奶上山採茶,她一個人在家裡上網課。誰知竟被堂兄殺害後拋屍在灌木叢中。


近幾年未成年人犯罪事件不斷髮生,犯罪年齡小,性質卻惡劣——


· 2019年10月,大連13歲男孩企圖性侵10歲女孩,用尖刀殺害女孩後拋屍小區灌木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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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23日,陝西神木市6名未成年人強迫初中女生賣淫,輪流用皮帶、拳腳、磚頭對其進行長達數小時的毆打,殘忍將她殺害、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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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16日,江蘇常州15歲的少年在小區內強姦一名7歲女童並將其從25樓推下摔死;

13歲男孩殺人事件:他還是個孩子,千萬別放過他

· 2015年,湖南三個13歲的小孩為了“搞點錢花花”,把52歲的值班老師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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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4月13日,湖南衡陽市一名12歲男孩因牴觸姑媽的管教,將放學回家的表弟表妹殺害,又將剛回家的姑媽殺害,清理現場後逃離。


......


手段之殘忍,心思之縝密,讓人看了汗毛直豎,但是這些孩子,最後都怎麼樣了?

大連那個男孩,收容教養;捂死老師那三個孩子,被送到工讀學校教育;摔死嬰兒那個,最後被判定不追究刑事責任......

13歲男孩殺人事件:他還是個孩子,千萬別放過他


我國刑法規定,未滿14週歲的人犯罪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所以他們中的大部分不僅沒有被判刑、坐牢,反而可以換一個地方繼續自己的人生,對他們來說,犯罪成本基本是0。

每次發生這樣的案件,總有人說:

“他們只是個孩子啊”

“他們只是一時衝動才會犯錯”

“他們還有大好的人生,要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


我們真的可以無條件縱容他們的殘忍行徑嗎?


絕對不行。

02

為什麼?

首先,那些犯罪的孩子可能比我們想象得還要邪惡和可怕。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就是禽獸。

大連殺害10歲女童的13歲男孩,他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犯法的嗎?他殺人是一時衝動嗎?不是。


他一個人完成拋屍,一個人處理現場,回到家一個人清理血跡,甚至當警察上門調查的時候能沉著應對。他知道自己虛歲14。

13歲男孩殺人事件:他還是個孩子,千萬別放過他


還有福建一男孩,向女同學示愛被拒絕後將女同學殺害並姦屍、碎屍,被抓時他很鎮定:你們不能判我死刑,我還未成年。

這就是我們所謂的“孩子”,他們在犯罪的時候很多都不是一時衝動而是早有預謀。

他們知道如何用孩子的身份博取同情心,知道去鑽法律的空子,甚至比大人還要清楚。

原本是用來保護孩子的法律,卻變成了他們犯罪的“保護傘”。

可是,如果我們輕易原諒這些惡魔,他們會知道教訓,重新做人嗎?

很遺憾,有很多未成年罪犯看到法律可以輕易饒恕,於是就變本加厲。

2004年,黑龍江13歲男孩強暴了同村的未成年少女,因為男孩未成年,僅需要支付9021元就被無罪釋放。後來這個男孩被釋放後,心存不滿,潛入受害者家裡對其母親連捅19刀,致其當場身亡。

廣西的韋某14歲時掐死了一名男孩,因為未成年免於處罰。在他15歲的時候,持刀傷害一名女生,被判6年。剛剛減刑出獄後,他又姦殺了一名11歲的女童。


我們對某些未成年罪犯的寬容,可能成了縱容。


03

如何讓這些孩子產生敬畏心理,讓他們有同理心而不去傷害別人?

唯有讓他們知道自己將要付出多麼慘痛的代價,唯有讓他們遭遇到法律的嚴懲或自己也品嚐一下被迫害的滋味,他們才有可能投鼠忌器,及時收手。


美國有一檔節目,專門負責改造問題少年。這些孩子年紀輕輕,但早已前科累累,縱火、打架、混黑幫、吸毒......


家人頭疼得不得了,為了調教這些熊孩子,節目組將他們送到了真正的監獄裡面,讓他們體驗真實的監獄生活。

進去之前,有個孩子自信滿滿:等著瞧吧,進去之後我會把那些黑幫成員打得落花流水。可惜一進監獄,他就崩潰了。

13歲男孩殺人事件:他還是個孩子,千萬別放過他


那個說要揍趴黑幫的孩子,見到了真正的黑幫:滿身紋身,五大三粗,眼神兇惡,非常害怕,他乖乖聽這些黑幫的安排去洗內褲,用牙剝橘子。

13歲男孩殺人事件:他還是個孩子,千萬別放過他

後來這群孩子從監獄裡面出去之後,都有很大的改變。

那個要當黑幫的孩子,出去之後再也不提要當黑幫,加入了學校的樂隊,找到了自己的興趣愛好,另外的孩子的行為和習慣,都有很大的改觀。

只有真實的監獄,只有法律的嚴懲,只有讓他們真正嚐到厲害,他們才會去反思,才會去改變,這些東西比無關痛癢的感化或毫無意義的規勸更加有用。

目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草案正在審議之中,人民日報也說到:未成年人犯罪應受足夠審思。

13歲男孩殺人事件:他還是個孩子,千萬別放過他

不輕易原諒未成年人犯罪者,反而是在拯救他們的人生。

我們再也不想看到,有更多的人被未成年人罪犯肆無忌憚地傷害;

也不想再看到,因為不會受罰,所以讓那些年齡尚小的孩子,變本加厲地作惡;

更不願看到,因為他們的作惡對社會對家庭造成嚴重的後果。

他還只是一個孩子,可是被他們傷害的千千萬萬個也是孩子。


本文首發於“桌子的生活觀”(zzdshg),版權歸原作者。

作者簡介:桌子,著有暢銷書《你只是假裝很努力》、新書《我們終將與美好的一切相遇》,微 博@桌子的生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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