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出現同時與三名男性“網戀”的“美嬌娘",竟然是!

朱某在網上結識了一位年輕漂亮的“女子”,並對其展開猛烈追求,下了不少本錢後,最後才發現這位“美嬌娘”的真面目竟然是一位90後的小夥。4月24日,鳩江區法院在線審理了一起“網戀詐騙”案並當庭做出判決,以被告人李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二年,並處罰金15000元。

蕪湖出現同時與三名男性“網戀”的“美嬌娘

2019年8月份,29歲的朱某通過微信添加附近的人,認識了一名“女網友”。對方稱自己叫“許敏”,26歲,是無為市本地人。同是單身狀態,兩人相談甚歡,關係也逐漸變得曖昧不明。一天,許敏稱自己沒錢回家,讓朱某給她轉點錢。朱某隨即通過微信向其轉了700元。此後,許敏隔三差五便會讓朱某給自己發紅包,以表示對自己的“真心”。理由也是多種多樣:買零食、閨蜜結婚、出去玩……但朱某每次要求視頻或者見面,許敏都會以各種藉口推辭。兩個多月的時間內,朱某紅包發出去一萬多,卻連個面也沒見著。

和朱某有著同樣遭遇的還有姜某、楊某。二人也是通過微信認識許敏,並被其編造的各種理由騙去數千元。無一例外,二人也都沒見過許敏,沒聽過“她”的聲音,只看過“她”發來的臉部打碼的美女照片。至案發後,三人才知道,原來自己苦苦追求的“許敏”,竟是一名90後的男子假扮的。2019年8月至12月期間,被告人李某某在微信上扮演女性,通過上述方式,共騙取朱某、姜某、楊某微信紅包和轉賬15200餘元。

蕪湖出現同時與三名男性“網戀”的“美嬌娘

鳩江區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冒充女性交友的手段,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鑑於其系自首,自願認罪認罰,退出全部違法所得並獲得部分被害人的諒解,且系初犯、偶犯,分別予以從輕處罰。綜合上述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依法可以適用緩刑,遂作出上述判決。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網戀”已經不再是件新奇的事。但是網絡畢竟是個虛擬空間,它在為單身男女提供交友便利的同時,往往也容易被別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利用。承辦法官提醒年輕人:網絡交友需謹慎,在深入接觸前一定要認真核實對方的身份和真實情況,儘量避免資金往來,以免上當受騙而“人財兩失”。一旦發現被騙,應當立即報警,以便儘可能挽回損失!

來源:今日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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