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法院從嚴快審兩起涉惡犯罪案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雷州市人民法院始終保持對黑惡勢力嚴打高壓態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堅持嚴格執法,嚴厲打擊,從嚴懲處黑惡勢力犯罪。2018年2月至今,該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惡案件33件110人,審結涉黑涉惡案件32件99人,其中有28件被認定為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累計判處財產刑金額為27.5萬元,發出司法建議書18份。

案件1——“道義隊”多次實施尋釁滋事

被告人蔡某詩、張某宜、袁某雄、陳某承、鄭某海、李某某(未成年人)等人成立了冠名“道義隊”的組織,併購買統一服裝,建立微信聯絡群,擁有刀具、鋼管等兇器。“道義隊”逐步形成以被告人蔡某詩為首,以被告人張某宜、袁某雄、李某某、陳某承等人為骨幹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成員為打響“道義隊”的名氣,經常糾集在一起,在雷州市英利鎮這一相對固定的區域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任意持械毆打他人。自2015年至2018年期間,該犯罪集團持刀、鋼管等兇器實施尋釁滋事7次、聚眾鬥毆1次等犯罪活動,對當地社會生產、生活秩序及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等帶來較為惡劣的影響。

雷州市法院對被告人蔡某詩犯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對被告人張某宜犯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對被告人袁某雄犯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對被告人陳某承等3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不等的刑罰。

案件2——“海霸”敲詐勒索船主20多萬元

自2010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雷州市北和鎮南邊黃村村民黃某有、黃某勇、黃某赤、黃某堂、黃某某、黃某二與同案人黃某藝、黃某陽、黃某孔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和霸佔南邊黃村附近海域的漁業資源,經常糾集在一起,逐步形成以被告人黃某有為糾集者,被告人黃某勇、黃某赤、同案人黃某藝、黃某陽、黃某孔等人為骨幹成員,被告人黃某堂、黃某某、黃某二等人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團伙。

該團伙多次駕船出海到南邊黃村附近海域,追趕、滋擾、攔截在該海域捕撈作業的漁船,並以漁船拖壞南邊黃村村民佈置的漁網為由,分別採取言語恐嚇、拘禁、毆打、毀壞財物等非法手段,敲詐勒索在海域作業的漁船船主。據統計,共非法拘禁船員22人次,敲詐勒索漁船船主6人,敲詐勒索資金達人民幣235800元,毀壞漁船2艘,值款達人民幣32601元,嚴重危害附近海域捕撈漁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雷州市法院對被告人黃某有犯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對被告人黃某勇犯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對被告人黃某赤犯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對被告人黃某堂等3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至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不等的刑罰。

該法院對以蔡某詩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以黃某有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從嚴快審,充分彰顯了該市剷除黑惡勢力犯罪的堅定決心,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的切實擔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