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咸安:一纸检察建议"清走"2万立方垃圾

正义网咸宁4月30日电(通讯员顾华 镇阳恺)“垃圾没了,断头路通了,检察建议见了成效。”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组织人民监督员、代表委员对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现场回访,监督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效果。 

2020年1月,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高新区横沟桥镇甘鲁村与栗林村金桂路延伸段2公里的公路上,长期堆放大量弃土、弃料等建筑垃圾,形成了一个建筑垃圾弃置场。它堵塞了原本双向四车道的车道,既污染环境,又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该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发现该路段因建设问题,并未投入使用,属于“断头路”。一些不良司机将建筑垃圾、废弃渣土偷偷运至该处倾倒,目前弃土、弃料等建筑垃圾堆积体积约2万立方米,且因大量弃士弃料堆积成山,造成现场扬尘不断,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城市市容市貌。损害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 

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向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综合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规范执法,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对该处建筑拉圾进行清运,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高度重视,积极履行职责,在保障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办公,细化分工,责任到人,明确整改时限,迅速落实整改任务。4月中旬,垃圾已全部清除,公路焕然一新。 

“一份小小的检察建议,它代表着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美好生活服务,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我为检察机关点赞。”咸宁市人民监督员、区政协委员邓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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