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進中隊 執法增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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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進中隊 執法增能量

“丁律師,我有各種心理準備,就是沒想到當事人能夠配合處罰,沒想到派駐律師竟然有如此神奇的作用!”。常州經開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戚墅堰中隊負責人張永紅對派駐到中隊的丁懷南律師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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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審查

原來,戚墅堰中隊多次接到群眾舉報稱工房三區有兩家小吃店佔道經營。執法人員對兩家麵館違法事實調查取證清楚後開具法律文書立案處罰。然而其中一家小吃店業主拒不配合,在證據面前既不承認違法事實,也不在法律文書上簽字。

面對這種情況中隊決定採取列為失信行為和零口供辦案並提請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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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情況

採取這些措施不只對當事人影響較大,而且增加執法部門和法院執行人力時間成本。中隊負責人和律師溝通後先到東方社區調取當事人信息,並詳細瞭解當事人家庭情況。24日丁律師跟社區工作人員一起來到該店,經過駐隊律師與當事人的溝通,充分講清不配合執法所承擔的法律後果,

當事人意識到不配合執法成本太高,當即表態願意接受調查處理,當天下午案件辦結。

4月10日,丁懷南律師第一次到中隊辦公,當天正好遇到中隊開展佔道堆放集中整治,丁律師堅持前往整治現場配合工作,到現場後向不配合的居民耐心解釋法律法規,原本情緒激動的居民漸漸沒了聲音,同意清理自己門店前堆放的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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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釋法

截至4月28日,律師駐隊已近一個月。戚墅堰中隊負責人張永紅深有體會:“律師駐隊的意義在於,能夠規範執法行為,規避重大執法風險。相比過去的法律顧問模式,駐隊律師可以直接參與日常執法,為一線執法隊員提供第一手法律支持和保障。遇到執法難題諮詢駐隊律師將成為工作習慣,從而推進規範執法。律師駐隊後,一方面是智囊團的作用,解決執法過程中的法律疑難問題;另一方面也是一種監督把關,規避重大執法風險” 。經開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將探索執法“緩衝帶”,執法過程中增加律師釋法說理環節,在執法部門和當事人之間架起溝通橋樑,起到“緩衝帶”作用。律師作為“釋法”的獨立第三方,在執法現場對當事人進行法律法規宣講時立場客觀,容易得到當事人的認可,上述案例也印證了這一點。

律師駐隊為執法隊伍注入了新能量,提供了新思路,增加了新方法,相信在繼續深入推進綜合執法的進程中,派駐律師將更好地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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