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石景山區魯谷街道武裝部原部長宋太平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6年初,宋太平擔任魯谷街道城市管理部副部長期間,收受商戶楊某給予的面值人民幣500元的沃爾瑪購物卡一張;2018年8月,宋太平擔任魯谷街道武裝部部長期間,又收受商戶趙某給予的人民幣3000元。2019年11月,石景山區紀委決定,給予宋太平黨內警告處分。

2.石景山區八大處公園管理處兩名司機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9年6月,郝文祥作為八大處公園管理處司機,在單位領導明確拒絕的情況下,遮擋公務用車標識,擅自駕駛本單位公務車輛為他人搬家,返回單位後,郝文祥又虛構了單位公務用車審批單,隱瞞其違規使用公車行為。2019年1月至3月,杜徵華作為八大處公園管理處司機,三次利用外出辦理業務之機,擅自駕駛單位公務車輛前往海淀區閔莊路中國石化加油站領取私人禮品。2019年12月,石景山區紀委決定,給予郝文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杜徵華黨內警告處分。

3.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副科級法警馬濤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8年12月21日,馬濤駕駛公務用車執行任務回院途中,用警車辦理個人事務。2019年11月,石景山區法院黨組決定,給予馬濤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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