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陽市行政審批局關於啟用行政審批專用章的公告
根據《溧陽市人民政府關於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劃轉部分行政許可等權力事項的通知》(溧政發〔2019〕31號)文件精神,自2020年5月1日起,劃轉事項由溧陽市行政審批局實施。為保障劃轉事項順利承接,現就行政審批局行政審批專用章啟用公告如下:
啟用市行政審批局行政審批專用章。自2020年5月1日正式啟用市行政審批局行政審批專用章。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使用行政公章或省級以上要求使用統一業務專用章的,從其規定。——溧陽市行政審批局2020年4月30日特此公告。
來源:溧陽市行政審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