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莎车检察:惩罚犯罪+保护公益 野生动物保护刻不容缓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对人类的馈赠,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2020年4月22日,莎车县人民检察院开启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模式,拉开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序幕。莎车县人民检察院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破会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犯罪,同时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从刑事犯罪案件中寻找保护公益的切入点,查找行政监管部门监管漏洞,意将野生动物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织密野生动物保护法治网。

喀什莎车检察:惩罚犯罪+保护公益 野生动物保护刻不容缓

依法惩处非法猎捕杀害

野生动物等行为

2020年4月,莎车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莎车县公安局移送的7件9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

01

阿某人于2020年1月10日,在阿拉麦提镇4村2组的自己家抓获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并且一周以后以5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阿某人)。

02

托某于2019年12月在莎车县伊什库力乡9村3组设下捕猎夹,2020年1月31日被民警现场抓获,经过对藏匿于地下的野生动物头部器官、皮毛进行鉴定,认定三只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塔里木野兔,一只为雉鸡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03

肉某与艾某于2020年2月12日在莎车县英阿瓦提管委会2村辖区的戈壁滩设下三个猎捕夹,2020年2月16日捕到一只鹅喉玲,当场杀害并把肉体带回家。

04

阿某于2019年12月3日在自家的苜蓿地里,抓获两只野生动物,杀死后把肉体带回家,经鉴定其中一只为鹅喉玲,另一只因动物头部喂狗,无法通过形态确定具体种属。

05

麦某于2019年11月28日在莎车县阔什艾日克乡12村捕获一只国家二级野生动物苍鹰带回家驯养。

06

阿某于2019年12月21日,在莎车县英阿瓦提管委会1村辖区的戈壁滩抓获一只鹅喉玲,现场宰杀后将肉体带回家。

07

阿某于2019年10月在麦盖提县克孜勒阿瓦提乡巴扎购买一只苍鹰,驯养10天左右以后用苍鹰捕猎,苍鹰而触电死亡。

在滥食野生动物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当下,莎车县人民检察院将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高度,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的法织网,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野生动物保护法》依法办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犯罪,同时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能,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提出赔偿损失、以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等诉请。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敏锐发现在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治理漏洞和管理疏漏,督促行政机关正确依法履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积极开展源头防控

探查野生动物栖息地

2020年4月25日莎车县人民检察公益诉讼部门在检察长阿布都沙塔尔·木一丁的带领下进行野外踏勘,实地探查野生动物保护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开展源头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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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莎车检察:惩罚犯罪+保护公益 野生动物保护刻不容缓

通过徒步实地探查艾力西湖镇永安管委会的野生动物栖息地,苏库恰库水库及周边胡杨林地带,发现了如下问题:在永安管委会有2018年中央投入建成的万亩森林抚育项目,这也是野生动物栖息地,而在这里野生动物保护措施不到位,无醒目的标识告知村民禁止捕杀野生动物,也未设置防护网等措施。在这片广袤的野生动物栖息地中,发现大量野生动物活动的足迹,同时也有野生动物被捕杀的痕迹,野鸡的头骨和皮毛;建筑和生活垃圾堆放在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在踏勘现场发现,有不完全燃烧、未燃尽的发黑的木棒头,可见有人为在野生动物栖息地进行点火的现象,存在极大火灾的隐患。上述问题的存在,不利于野生动物保护,也说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存在漏洞,和履职不到位。

不可否认,野生动物的保护执法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涉及自然资源、林草、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等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的分工协作、共同发力。莎车县人民检察院将加大对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席,共商对策,共同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程,适时采用诉前检察建议,精准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努力把每一次野生动物保护的办案和监督活动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警示和震慑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推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努力提升公众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倡导共建人类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存的美好家园。

野生动物保护

公益诉讼送法进村落

为提高拒绝滥食野生动物的自觉,加大检察公益诉讼本身的法治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在全社会割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营造良好的氛围。2020年4月25日,莎车县人民检察以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为契机,适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意义,拒绝滥食野生动物,拒绝捕杀野生动物,割除滥食野生动物陋。在走访,帮扶过程中融入检察工作,让老百姓知道检察机关的职责和职能,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进村落,进农户的法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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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科普

01

鹅喉羚,属典型的荒漠、半荒漠区域生存的动物,体形似黄羊,因鹅喉羚颈细而长,雄兽颈下有甲状腺肿,形似鹅喉,故称鹅喉羚。上体毛色沙黄或棕黄,吻鼻部由上唇到眼平线白色,有的个体略染棕黄色调,额部、眼间至角基及枕部均棕灰,其间杂以少许黑毛,耳外面沙黄,下唇及喉中线亦为白色,而与胸部、腹部及四肢内侧之白色相连。

鹅喉羚属于典型的荒漠和半荒漠地区的种类,鹅喉羚能依靠生长在荒漠上的红柳、梭梭草、骆驼刺和极少量的水存活下来并繁衍着后代。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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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喉羚

检察官科普

02

塔里木兔又叫南疆兔、莎车兔,体形较小,毛色较浅,耳朵较大,耳尖不呈黑色,是它与雪兔最明显的区别。冬季的毛色非常浅,从头部、背部至尾巴的背面均为浅沙棕色。塔里木兔没有亚种分化,是中国的特产物种,分布于新疆塔里木盆地及罗布泊地区的阿克苏、若羌、米兰、阿拉干、尉犁、库尔勒、巴楚、且末、莎车、和田、喀什等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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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兔

检察官科普

03

苍鹰,是中小型猛禽,体长可达60厘米,翼展约1.3米。头顶、枕和头侧黑褐色,枕部有白羽尖,眉纹白杂黑纹;背部棕黑色;胸以下密布灰褐和白相间横纹;尾灰褐,有4条宽阔黑色横斑,尾方形。飞行时,双翅宽阔,翅下白色,但密布黑褐色横带。雌鸟显著大于雄鸟。食肉性,主要以森林鼠类、野兔、雉类、榛鸡、鸠鸽类和其他小型鸟类为食。视觉敏锐,善于飞翔,白天活动,性甚机警,亦善隐藏,通常单独活动,叫声尖锐洪亮。见于整个北半球温带森林及寒带森林。

当今由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原因,苍鹰的生存很大程度上受到威胁。也由于苍鹰优秀的生理特性,科学家加深了对其的研究,社会中也有很多人开始驯养苍鹰。并在农业、航运中开始发挥其巨大作用。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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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鹰

检察官科普

04

雉鸡,共有31个亚种,体形较家鸡略小,但尾巴却长得多。雄鸟羽色华丽,分布在中国东部的几个亚种,颈部都有白色颈圈,与金属绿色的颈部,形成显著的对比;尾羽长而有横斑。雌鸟的羽色暗淡,大都为褐和棕黄色,而杂以黑斑;尾羽也较短。栖息于低山丘陵、农田、地边、沼泽草地,以及林缘灌丛和公路两边的灌丛与草地中,杂食性。稚鸡是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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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雉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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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第四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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