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厅半路夫妻家供菩萨,原配大闹省委党校!

正厅半路夫妻家供菩萨,原配大闹省委党校!

正厅半路夫妻家供菩萨,原配大闹省委党校!

河南省地矿局局长、党委书记张锦同、三门峡原市委书记赵海燕,二人并不是原配,而是半路夫妻。

据媒体公开披露,1997年9月至1998年1月,在河南省委党校上青干班期间,时任共青团河南省委宣传部部长的赵海燕与时任河南省周口市(当时是县级市)市委书记的张锦同,本来各有家室,却大搞婚外恋,出双入对,学习的数月间公开同居。随后,二人各自抛妻(夫)弃子高调结婚,张锦同的老婆大闹河南省委党校,造成很坏影响,为此,还引起了河南全省党校系统大整顿。

荒唐至极的是,这对成为笑谈、作风败坏的问题官员夫妻,竟然一次次被提拔重用,双双官至正厅级。


2018年5月16日,张锦同被河南省纪委的工作人员从其位于郑州市纬四路十六号院的家中带走,次日,河南省纪委到河南省地矿局宣布了张锦同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5月18日,河南省纪委专案组进驻河南省地矿局。

另有消息称,张锦同被带走的前一段时间,他的儿子已被河南省纪委带走,6月2日,张锦同的多名亲戚又被河南省纪委带走。

一年半前,刚从河南省地矿局局长、党委书记的位置上退休。


受贿超千万 三门峡原市委书记赵海燕被判11年

2018年11月30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河南省三门峡市原市委书记赵海燕受贿案,对被告人赵海燕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扣押在案的涉案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余涉案赃款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赵海燕先后利用担任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三门峡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产权移交、生产经营、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25.996万元。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海燕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具有索贿情节,应依法惩处。鉴于赵海燕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已退缴部分赃款,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河南省纪委关于给予赵海燕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经审查,赵海燕的违纪违法事实有:

一、违反政治纪律,参加迷信活动,2012年至2016年,赵海燕每年都跟其丈夫、父亲到五台山烧香拜佛,为保佑自己仕途顺利,在其新乡公务员小区的住宅里供奉弥罗佛、菩萨,经常打电话提醒其父亲每月初一十五代其上香,多次找大师为其三门峡市政府的办公室、郑州和新乡的住宅以及祖坟调整风水,并随身携带大师为给其的护身符

二、违反组织纪律,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委托有关领导主持召开市委换届会议,研究有关人选,而自己仍坚持在外地处理个人事务;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隐瞒北京、厦门等地的三套房产。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反换届纪律,在2015年三门峡市县区党委换届工作中,接受28人说情打招呼,其中2人得到提拔、9人进行了职务调整,作为时任市委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赵海燕未履行职责,制止不正之风,姑息迁就,接受说情,导致换届纪律松弛。

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把某某某从外省违规调入新乡市质监局,再调入省药监局工作。在为某某某办理工作调动中,赵海燕发现其为事业编制身份后,利用职务便利向渑池县时任县长打招呼,在该县长的安排下,在没有某某某调动手续、人事档案的情况下,被调入延津县卫生局工作,一年后某某某调入延津县县委组织部,在县委组织部工作期间,某某某被登记为公务员身份,后调入省药监局。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折合14万元,未登记上缴。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09年上半年至2016年3月,赵海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994.785万元,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多次索取收受财物170多万元等。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赵海燕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