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还没开盘就让我先交10W认筹,这个合理吗?

塘里有鱼


首先看您个人是否喜欢这个房子。您看的这个售楼处的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而且认筹金不是定金。你喜欢这个房子你就可以去认筹,因为这个金额是可以退的。如果您交的是定金的话,那就退不了了。


宜居安心董堃鹏


房地产还没有开盘就让我先交10W认筹,合理吗?

明确说,不合理!

根据题意说明你看的楼盘处于开发建设的初期,开发商是采用的是预售方式销售其开发的楼盘,这也是我国现阶段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楼盘的主要方式。

一、房地产没有开盘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如果是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时,必须具备相应的证件,并且要在售楼处予以公示,主要有:

1、企业营业执照

2、房地产开发资质

3、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上述证件缺一不可。

二、预售制度规定可以预售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1号颁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对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预售,必须达到以下条件才能预售: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

从题意可以确认的是,开发商最大的可能是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就没有达到合法销售的目的,就对意向客户提出缴纳认筹金的方式收取房款,从而锁定目标客户,让你死心塌地的不再犹豫,不再看其他楼盘。

三、未达到预售条件的处罚

根据《商品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未达到预售条件的开发商预售的,可以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 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

四、选择

1、不交钱

如果你不愿意交认筹金,开发商不能强求你交钱,因为没有达到预售条件就不能预售收钱。这样你可以再看看其他的楼盘,会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不被一个楼盘捆绑。

2、如果交了钱,后悔了,咋办呢?

这种情况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提出退钱就是了,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是要退的。如果开发商不退钱,可以向主管部门咨询。如果仍然没有结果,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可以诉讼退还已经交的认筹金。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综上所述,不合理,你可以选择退钱,以确保自己的利益。


绿色地球之梦想家园


有预售证就合理,没预售证就是违规!

若是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是可以向购房者收取认筹金、认购金的;

若是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向购房者收取认筹金、认购金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1、收钱的前提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政策明确规定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证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者收取订金(认筹金)、定金(认购金);


2、楼盘开不开盘只是一个形式,并不是所有楼盘都会举行盛大的开盘仪式,不举行开盘仪式有预售许可证的也可以正常售卖;


3、补充:

当前房地产市场中,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的认购金、认筹金等,是不计入合同总价的,这一点购房者在购房之前应当了解清楚。


其次,在房地产市场好的时候,或者是遇到热销的楼盘。

你不交认筹金、认购金,遇到热销需要摇号的楼盘,可能连参与的资格都没有。

例如:认筹1000个名额,抢300套房源。

认筹(认购)的客户已经可以完全去化了,你不认筹(认购)的,到开盘现场根本没人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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