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交警关于严格落实城区四环内限行8吨以上货车措施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切实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推动我县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发展,高唐县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高唐县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0年3月18日,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印发了该方案。

根据《高唐县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高唐交警严格落实高唐城区四环(盛世路以西, G308/S520以北,汇鑫路以东,光明路以南的区域,不含以上四条道路)内限行8吨以上货车措施。

高唐交警将持续采取电子抓拍、流动巡查、突击检查、集中夜查、错时执法等措施对相关货车和渣土车闯禁区、不按规定路线、时间通行等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查。有实际工作需求的相关车辆可申请办理通行证(联系电话0635-3990014)。

高唐交警大队

2020年4月19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