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供热首日“低温常供”让冰城百姓温暖安心

延期供热首日“低温常供”让冰城百姓温暖安心

4月21日是哈尔滨市延期供热首日,记者探访后发现,哈尔滨市多家供暖企业加强供热服务,保障运行安全,按照居民室内温度最低不得低于18摄氏度标准,保障市民温暖安心居家生活。

对于延期供热首日,部分居民反映暖气凉、没有感觉到延期供热的问题,哈工程大学暖通专业孙刚教授进行了分析:集中供热采取的是低温常供的方式,通过散热器、地热管等散热设备持续向房间内输送热量,与房间窗、墙的散热量达到平衡,进而维持室内空气一定温度。为维持室内空气温度标准不变,供热循环热水温度需要随着室外温度变化进行调整,目前我市已从供热高寒期进入末寒期,供热循环热水温度需要进行相应调整,随着室外温度的升高供热循环热水温度需要相应降低。以人体体表温度36度为例,散热器等设备表面温度30度,虽然手摸着感觉凉,但由于存在温差,仍向20度室温的房间输送热量。供热效果不是体现在散热器等设备表面温度是否高于体表温度,而是体现在达到热平衡状态下的室温。

相关部门提示,如市民室内温度低于18摄氏度,可联系相关供热企业反映问题,如供热企业未及时进行解决,市民可向各区供热主管部门投诉。

 

各区供热主管部门投诉电话:

阿城区供热办投诉电话:53966392   

平房区供热办投诉电话:86520647

双城区供热办投诉电话:53164777

松北区供热办投诉电话:88080677

香坊区供热办投诉电话:82312319

道里区供热办投诉电话:84502319

道外区供热办投诉电话:88944375

南岗区供热办投诉电话:82706055

呼兰区供热办投诉电话:57371328

 

记者:恩泽   

编辑:莉娜

来源:哈尔滨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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