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又一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声明无法保证年度报告真实性

刚刚,A股上市公司兆新股份(002256.SZ)发布2019年年度报告。

然而,重点来了!


刚刚,又一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声明无法保证年度报告真实性


刚刚,又一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声明无法保证年度报告真实性

包括财务总监在内的任董监高,直接在年报中,公开声明“无法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自家的年报提出异议,并旗帜鲜明地表明“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负责审计工作的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董监高选择在年报中“说真话”,“无法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已成为年报“流行语”。


“说真话”是监管趋严下的自保之举


刚刚,又一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声明无法保证年度报告真实性


为何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董监高选择在年报中“说真话”,直指年报中的问题,并对年报发表异议声明?小编认为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监管趋严,无论是证监会还是交易所的监管都越来越严。在这一大环境下,董监高的压力越来越大,合规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董监高希望能够免责,进行自我保护,意识到不能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对公司的冒险行为负责。


刚刚,又一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声明无法保证年度报告真实性

不难发现,除了公司自身存在问题、个人原因未实际履职等原因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也是最为常见的原因,可见,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趋严也是高管敢说真话的一大理由。


一纸声明并不能撇清责任!

董监高在年报中声明,对年报的真实性不负责,在法律上是没有意义的。《证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监高不能自己声明不负责就可以免责,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判断。


长期看有利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对于上市公司董监高质疑年报,无法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市场一片哗然,甚至很多投资者表示难以接受。但从长远来看,问题的暴露可以促进公司做好内控,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公司是利的,“否则就相当于公司埋了个雷,如果大家都绕开,都不敢面对,最后爆炸的时候,可能就是一个核弹”。

“这是一个好的现象,是好事”,表明无论上市公司董监高,还是会计师事务所,说真话的会越来越多,说假话的会越来越少。这说明在严监管的环境下,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董监高重视自己的责任,选择说真话。严格监管,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成本,是促使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更多人说真话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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