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汕头设立综合保税区

国务院:同意汕头设立综合保税区

潮商在线讯:国务院日前已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汕头综合保税区,这标志着我市在打造新一轮扩大开放新高地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为汕头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注入了新动力。

国务院:同意汕头设立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目前国内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对发展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赋予综合保税区改革开放新使命,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汕头市抓住这一有利契机,整合汕头保税区和汕头保税物流中心申报设立综合保税区。在国家有关部委、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申报工作扎实推进,历时近一年后于近日成功获批。

国务院:同意汕头设立综合保税区


汕头综合保税区是继今年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宜昌、福州、深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之后,3月份与温州、义乌综合保税区获批没立的,将充分运用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试区、自贸区三区政策叠加优势,不断推动全区实现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打造成为全国先进的综合保税区,努力发展成为汕头乃至粤东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编辑:C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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