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涉黑恶案件137宗,破案率69.34%

立涉黑恶案件137宗,破案率69.34%

5名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有功的群众每人获1万元奖励。程浩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程浩 通讯员/周敏)10月30日上午,佛冈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暨举报奖励大会,通报2018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情况,为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有功群众现场发放奖励金5万元,并通告征集“净佛1号”专案线索和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袁卫国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河,县法检两长等参加会议。

“净佛1号”专案收网

打掉一生猪屠宰欺行霸市团伙

发布会上,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钟国培通报了“净佛1号”专案案情,并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该黑恶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

10月25日凌晨,佛冈县公安局组织近200名警力,周密部署,果断出击,对“净佛1号”专案展开统一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一个盘踞在汤塘镇,以徐英文为首,以明浩均、蒋伟忠、黄钢飞、陆国庆等人为骨干成员的涉恶犯罪团伙。该团伙自2002年至2013年期间,为达到垄断乡镇生猪屠宰、销售市场的目的,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组成地下执法队,私下对猪肉商贩采用恐吓、殴打等方式强行没收猪肉,欺行霸市。此外,该团伙还涉嫌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等罪行,残害一方百姓,目前,案件正在深挖侦办中。

为早日将相关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对举报人身份及有关情况严格保密,举报人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后将予以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定严厉打击。同时敦促该团伙在逃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继续畏罪潜逃被缉捕归案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在发布会现场,根据《佛冈县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大会对5名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有功群众合计颁发了5万元奖励金。

持续痛击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六建”工作常态化

会上,身兼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一职的黄河,通报了佛冈县2018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25日,佛冈共打掉涉黑组织1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打掉涉恶团伙20个;共立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37宗,破案95宗,破案率为69.34%;全县共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约9626.57万元;全县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8人。全县共排查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20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顿任务通过核查验收。

会议提出,当前,扫黑除恶决战在即,越到关键时刻,越容不得松口气、歇歇脚。县委、县政府将牢牢把握当前工作的重心,坚决彻底推进“六清”行动,同时谋划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六建”工作。必须咬定青山不放松,以一鼓作气攻城拔寨之势,给黑恶势力持续痛击。持续抓好“一案三查”“打财断血”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同黑恶势力的斗争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佛冈将继续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获全胜决不收兵,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典型案例

“1904”专案涉案2亿元 立案查处11人

据了解,“1904”专案共查封、冻结、扣押各类涉案资产估值约2亿元,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共11人,留置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5人。

近日,英德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丘柏良、丘业安等3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丘柏良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非法拘禁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贪污罪、妨害作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262万元。

被告人丘业安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非法拘禁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贪污罪、妨害作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260万元。其余3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1905”专案查处9人

据了解,“1905”专案共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79.49万元,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共9人,对3名举报有功人员合计颁发9万元奖励金。

7月27日至29日,“1905”专案在佛冈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9月21日,佛冈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曾祥展等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主犯曾祥展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27万元;主犯蒋华锋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罚金66万元;其余被告人黄显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