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聖嘆為何腰斬《水滸》?為了藝術,還是變“忠義”為“誨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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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中都察院有刻本《忠義水滸傳》,世人視若官書,到萬曆時仍受李蟄、袁宏道等人讚賞,也不見被禁燬,而金批《水滸》在崇禎(1628-1644)十四年刊行後,崇禎十六年朝廷便開始禁燬《水滸》,清代更是明令禁止《第五才子書施耐庵水滸傳》梓行。

  李蟄在《忠義水滸傳》的“敘”中稱讚宋江為“忠義之烈”,因為他“身居水滸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專圖報國”。金聖嘆砍掉《水滸傳》的招安部分,其主題便由“忠義”變成了“誨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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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自正德時起,農民起義此起彼伏,其中尤以劉六、劉七等人舉事影響為最大,“侵薄兩畿,蹂躪數省,國家二百年盜賊猖亂,未有甚於此寇者”。而始初負責鎮壓的馬中錫,便採取的是招撫策略,後劉六等人窺知朝廷無招安誠意,致使此次招安不果而終,主張招安的馬中錫、張偉皆以失策玩寇論罪下獄。嗣後江西南贛群雄又起,“守臣始息苟且,以招安糜之,遂使益無所忌,遠近效尤,蜂屯蟻聚,不可撲滅”。接掌討伐之責的陳金亦“多所招撫,未大示懲艾,諸兇安享富羨,不逞之徒,恆借為口實”,後不旋踵又叛歸山險。

  有鑑於此,王守仁上疏直接指出:“盜賊之日滋,由於招撫之太濫”,他認為“盜賊之性雖皆兇頑,固亦未嘗不畏誅討。夫惟為之而誅討不及,又從而招撫之,然後肆無所忌。蓋招撫之議,但可偶行於無辜脅從之民,而不可常行於長惡怙終之寇;可一施於迴心向化之徒,而不可屢施於隨招隨叛之黨”。明因此一改此前主撫之策,“專意征剿,不事姑息”,最終使叛亂得以平定。

  嘉靖後,《忠義水滸傳》刊刻面世,李贄等人鑑於“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的社會現實,提出《水滸傳》是“發憤著書”的觀點,宣揚“忠義不在朝廷,不在君側,不在於干城腹心,而在水滸”,意在影射朝廷不明,批評奸佞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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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末的招安不僅貫穿始終,且具左右整個戰局的力量。更有甚者,明廷當政者雖前後皆主招安,但事先並無周密計劃,亦不詳察真偽,具體實施更是形同兒戲,不但未能借此實現自己的戰略目的,很多情況下反被義軍利用,成為其發展壯大的有利條件。

  崇禎十五年,左懋第上《謹題為再陳息盜要著事》,直接說義軍的反叛“始於《水滸傳》一書”,“以宋江等為梁山嘯聚之徒,其中以破城劫獄為能事,以殺人放火為豪舉,日日破城劫獄,殺人放火,而日日講招安,以為玩弄將吏之口實。不但邪說亂世,以作賊為無傷,而如何聚眾豎旗,如何破城劫獄,如何殺人放火,如何講招安,明明開載,且預為逆賊策算矣”。因此,他認為《水滸傳》是一部“賊書”,“李青山等向據梁山而講招安,同日而破東平、張秋二處,猶一一仿行之。青山雖滅,而鄆城、鉅、壽、範諸處,梁山一帶,恐尚有伏莽未盡解散者。《水滸傳》一書,貽害人心,豈不可恨哉!”

  金聖嘆批評《水滸傳》的最大特點,便是改“忠義”之說為“誨盜”,並腰斬招安部分。

  經過明末招安誤撫的反思,招安已不再像以前那樣,與“忠義”對等,為士大夫所揄揚,而被認為是叛亂者“玩弄將吏之口實”,乃名“忠義”而實盜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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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聖嘆關於招安的看法,《第五才子書施耐庵水滸傳》第五十七回有一大段關於招安的批語,現摘錄如下:

  原村學先生之心,則豈非以宋江每得名將,必親為之釋縛擎盞,流淚縱橫,痛陳忠君報國之志,極訴寢食招安之誠,言言刳胸臆,聲聲瀝熱血哉?乃吾所以斷宋江之為強盜,而萬萬必無忠義之心者,亦正在於此。何也?夫招安,則強盜之變計也。其初父兄失教,喜學拳勇;其既恃其拳勇,不事生產;其既生產乏絕,不免困劇;其既困劇不甘,試為劫奪;其既劫奪既便,遂成嘯聚;其既嘯聚漸夥,必受討捕;其既至於必受討捕,而強盜因而自思:進有自贖之榮,退有免死之樂,則誠莫如招安之策為至便也⋯⋯乃吾不知宋江何心,必欲悉擒而致之於山泊。悉擒而致之,而或不可致,則必曲為之說日:其暫避此,以需招安⋯⋯故知一心報國,日望招安之言,皆宋江所以誘人入水泊。諺雲“餌芳可釣,言美可招”也。宋江以是言誘人入水泊,而人無不信之而甘心入於水泊。《傳》日:“久假而不歸。”惡知其非有也?彼村學先生不知鳥之黑白,猶鰓鰓以“忠義”目之,惟恐不得其當,斯其心何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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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聖嘆不僅偽託古本,反覆強調招安部分乃羅貫中後續,非施耐庵本意,甚至對《宋史》“侯蒙欲赦宋江使討方臘”一語亦不放過,予以大肆發揮,稱此“一語而八失”,其中第六、七失稱“《傳》言:‘四郊多壘,大夫之辱。’今更無人出手犯難,為君解憂,而徒欲詔書為弭亂之具,有負養士百年之恩⋯⋯有罪者可赦,無罪者生心,從此無治天下之術”。說完此“八失”,金聖嘆尚不解氣,更怒詰:“如侯蒙其人者,亦幸而遂死耳,脫真得知東平,惡知其不敗公事,為後世傻笑者哉!何羅貫中不達,猶祖其說,而有《續水滸傳》之惡札也?”

  但是僅砍掉《水滸傳》招安部分,“聚一百八人於水泊,而其書以終,不可以訓矣”,因此金聖嘆幻出盧俊義一夢,意謂彼一百八人“即得逃於及身之誅俘,而必不得逃於身後之放逐”,此“所以誅前人既死之心者,所以防後人未然之心也”。

  金聖嘆的用心真可謂良苦之至。這一“誅心”之法比左懋第的單純禁燬高明多了,因為金聖嘆清楚,禁是根本禁不了的,與其採取根本做不到的禁燬之法,還不如批改一個“於文無害”的《水滸傳》,脫然授之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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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聖嘆在《讀第五才子書法》中說得很明白:‘《水滸傳》獨惡宋江,亦是‘殲厥渠魁’之意,其餘便饒恕了”。錢穆曾就此說:“只此一段,便足為聖嘆並不真瞭解耐庵《水滸傳》作意之鐵證。《水滸傳》作者於忠義堂諸豪客,只有惋惜,並無憎惡,處處流露,哪裡有殲厥渠魁其餘便饒恕了之意”。

  為使人們對“宋江深惡痛絕,使人見之,真有犬彘不食之恨”,金聖嘆不惜深文周納之至,對《水滸傳》招安及“獨罪宋江”的獨創觀點作了闡釋與處理。不過,因與書中所顯示出來的信息存在不少齬齟之處,他為此不得不曲為之解。這種強作解人,或者說強原文以就我的批評方式,更加暴露出金聖嘆的真實用心,也就說他闡發的並非如其所言為施耐庵創作《水滸傳》之本意,而是自己的觀點。

  金聖嘆稱《水滸傳》作者對宋江“深有微辭”,錢穆從而揭示出《水滸傳》作者對元末農民起義是同情的,但對朱元璋利用農民起義奪取政權則“深有微辭”,只有元末明初的知識分子才會有此種心情。王平先生對此質疑道:“為什麼明代的許多評論者沒有看出這一點,只有金聖嘆才有這種眼光和識別能力呢?”。顯然,這只是錢穆個人發揮出的觀點,這種超時代的觀點絕非金聖嘆所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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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人王望如深許金聖嘆反正“忠義水滸”之說,稱:

  “金聖嘆所評,始以‘天下太平’四字,終以‘天下太平’四字,始以石碣放妖,終以石碣收妖,發明作者大象之所在。招舉李逵,獨罪宋江,責其私放晁蓋,責其謀奪晁蓋。其旨遠,其詞文,而餘最服其終之以惡夢,俾盜賊不寒而傈。天下亂臣賊子從此有痛苦流涕之心,從此有畏罪不敢為非之事,遇堯舜同勉於為君子,遇桀紂亦不終為小人。仁人之言,其利溥哉!”

  所謂“梁山諸賊朝廷不能誅而鬼神誅之,神鬼不能誅而自心誅之”,對金聖嘆的“誅心”之法可謂深有會心,但他仍認為“作者示戒之苦心,猶未闡揚殆盡”,因此他的批評即是在金聖嘆的基礎上,將“誨盜”說發揮到了極致。

  時人如歸莊指責金聖嘆有意倡亂,曾為此寫《誅邪鬼》一文,稱:

  “蘇州有金聖嘆者,其人貪戾放僻,不知有禮義廉恥;又粗有文筆,足以濟其邪惡。嘗批評《水滸傳》,名之日第五才子書,鏤版精好,盛行於世。餘見之日:‘是倡亂之書也。’⋯⋯其後吳縣諸生與任知縣相惡,巡撫中丞得知縣賄,盡棄之市,金聖嘆與焉。餘哀諸生而未嘗不快金之死”。

  可謂醜詆痛恨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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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十九年,福建道監察御史胡定就因治下盜賊頻仍,奏禁《水滸》,並指責“惡薄輕狂曾經正法之金聖嘆,妄加讚美⋯⋯市井無賴見之,輒慕好漢之名,啟效尤之志”。

  招致這種批評與金聖嘆的批語對梁山好漢有同情之處存在直接關係,以至讓人們覺得他尊尚者仍為盜賊,“與史遷《遊俠列傳》之意相同”。

  細閱金聖嘆的批語,不難發現他雖認為“亂自上作”,梁山好漢的反抗有一定合理性,但把握還是相當有分寸的。如第四十三回,戴宗道有言:“一者朝廷閉塞,二乃奸臣不明”。金聖嘆因而批道:

  “朝廷用‘閉塞’字,妙,言非朝廷不愛人材,只是奸臣閉塞之也;奸臣用‘不明’字,更妙,言奸臣閉塞朝廷,亦非有大過惡,只由不明故也。‘不明’二字,何等輕細,卻斷得奸臣盡情,斷得奸臣心服,真是絕妙之筆。俗本乃誤作‘朝廷不明,奸臣閉塞’,覆成何語耶?只二字轉換,其優劣相去如此”。

  毫無疑問,這是為了減輕“亂自上作”的程度。聯繫金聖嘆所處的時代,他借《水滸傳》批評當政者的無道,既符合事實,也是一個正常知識人的理性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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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迅曾指出:“一部大書,結末不振,是多有的事。”

  浦安迪從結構形態人手,認為明清文人小說的一大形式特徵是:“全書的高潮——主人公的死亡或垮臺——往往出現在全書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的地方,然後是一個相當冗長的結尾,書中的人物從容離散。”

  這種現象主要是追求敘事的完整性造成的。對於前面出現的人物,小說一般都要一一交代最後的結局,以致於後半部分往往有點像“帳簿”。這在古代小說中是普遍現象,《水滸傳》表現得更為突出。

  如何解決“結末不振”,是作家和批評家們必須面對的問題。金聖嘆的做法是砍掉這些冗長的結尾,以富於詩性的的夢境和詩歌代之,對這一問題做了有益的嘗試。

  人們儘管對他腰斬《水滸傳》的動機頗多爭議,但大都認為腰斬後《水滸傳》的藝術性大為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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