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金庸先生|中外“俠”之區別,“補丁”說之記憶

紀念金庸先生|中外“俠”之區別,“補丁”說之記憶

2003年“華山論劍”

(左起)李蕾 金庸 楊爭光 司馬南

金庸先生仙逝,手機幾近刷屏,“江湖”與“俠”重為話題。

2003年,承蒙先生抬愛“點名”,與先生“華山論劍”。華山以險峻奇崛著稱,“論劍”之地北峰,容不下幾多人馬。現場聽、觀眾幾十人,地狹人少,時間也是掐尺等寸,卻都不礙“論劍”的“精當”——至少,在我與先生交流時印象如此。何況,攝像機現場直播,兩億金庸迷五湖四海,聽、觀者海量,影響及效應該做到了能夠的最好。

主持人李蕾給我與先生的論題是“中外的俠有什麼區別”。

因為要的是“現場”與“即興”的“感”,事先並未“通氣”,直覺得是一個好的論題。

當時的現場對話,如果有記者們大概的“記錄”,網上應該可以搜到。十五年過去,我的所說仍能記得大意:

一、中國的“俠”與“忠義”親密,外國的“俠”更近正義。

這也是我一貫的觀點。忠義,說到最小,是一個詞;大一點說,是我們的傳統,不僅是文化的,更是道德教化,至今依然。與所有的教化一樣,最有力、有效的教化不是說教,而是形象與故事。我們的歷史傳奇、演義、話本、戲曲,如果有“俠”,多以“義”動心動情,終以“忠”合“義”,歸於一種精神。忠君與愛國,也在此一脈,至今少有質的變異。

魯迅在《流氓的變遷》裡寫到過:“李逵劫法場時,掄起板斧來排頭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僅這一句,我以為,說的是因“義”而傷正義——中國以忠義為精神的俠的缺陷及其破壞力。

當然,在魯迅看來,中國早已沒有了俠。

二、俠”在當下,仍是現實需要。

沒有完美的社會,總有不公不正不義,在殘害良善,迫壓弱小,踐踏底線。制度與管理無力或不濟,便寄望於俠。然而,對不公不正不義之惡勢力,寄望於俠,只能痛快於一時,並不利於社會的健康,也許還會損害人性。說到底,俠,不過是制度與管理漏洞的一個“補丁”——不管是制度設計的漏洞,還是社會管理明裡暗裡撕破的漏洞(比如貪腐)——有洞,你不補,我來!是一種被迫無奈,甚或出離憤怒的抗擊。有效,也有傷。有效在一時一事,傷在長遠。幾千年還在呼喚俠義,寄望於包青天,就是一個證據。

整個社會的行俠仗義,實現公平與正義,一定在制度,在管理,而不在俠。遍地俠客在行俠仗義的社會,一定是個正在塌陷的社會。

俠,也是社會畸形的一個怪胎。正因為是怪胎,俠很容易或成為暗處的動物,或成為明處的流寇,也容易“上升”或“淪為”官宦的保鏢。在許多情形下,俠之流氓氣,正是因此而來。

金庸先生是中國武俠小說泰斗級巨匠,在他的“武林”與“江湖”,有多少俠和正義有關?我得老實承認,閱讀極其有限,無力論說。

在此,再為先生道“萬福”。

(應《今晚報》約,寫於2018年10月31日,西安。)

作者與金庸先生 於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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